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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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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权力迷信,筑牢基层法治之基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5年04月26日版次:02
  河南平顶山男子谢某某,冒充平顶山市鲁山县委领导亲戚,十年间先后三次向鲁山县四棵树乡政府工作人员索要19箱香菇和19箱黑木耳,共计价值5700元。谢某某一审被判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4月23日澎湃新闻)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阿克顿勋爵的这句名言,在谢某某诈骗案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谢某某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不过是编造了一个“县委领导亲戚”的虚假身份,便让基层工作人员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三次乖乖就范。被骗的单位竟是乡政府这一基层治理的关键枢纽,工作人员面对明显超出常规的索求,既不核实身份,也不留存凭证,这种“宁可信其有”的畏权心态,无疑是权力迷信在现实工作中的真实写照。
  权力迷信的毒害,不仅在于它为诈骗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更在于它严重破坏了基层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在权力迷信的笼罩下,基层工作人员将制度抛诸脑后,以权力为中心行事,使得法治的权威大打折扣。长此以往,基层社会将陷入“关系至上、权力通吃”的恶性循环,公平正义将无处寻觅,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将受到严重威胁。
  司法判决虽已落地,谢某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案件背后折射出的治理症结仍需我们深入反思。此次谢某某被从轻处罚,固然有认罪认罚、退赔获谅等法定情节,但我们更应警惕轻刑化可能传递的错误信号。对于此类损害基层治理根基的诈骗行为,司法机关在体现司法温度的同时,更应亮明法治态度,让违法者真正感受到法律红线不可触碰。只有让法律的利剑高悬,才能有效震慑那些企图利用权力迷信谋取私利的不法分子,维护基层社会的法治尊严。
  破除权力迷信,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这需要我们双向发力,多管齐下。一方面,要持续加强基层法治教育,让法治的阳光照亮基层的每一个角落。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让他们树立“按制度办事”的底线思维。当面对“领导亲戚”的索求时,他们首先想到的是核实身份、查验文件,而非盲目迎合。另一方面,要加快构建“亲清”的权力生态,让领导干部与基层群众保持适当距离。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权力,杜绝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行为。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法治是国家法治的根基。让法治阳光照进每个治理末梢,让权力运行回归规范轨道,才能让基层社会真正摆脱“关系迷局”,让干群关系回归清朗本真。这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作者:闻夕,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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