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付淼
“先是烂芽、现在又断枝,这株肯定活不到三月开花了”。2月21日,正值桃李抽芽育蕾之时,仁化石塘镇京群村果农罗国富投资十多万元承包的23亩桃树却一反常态地纷纷死芽、掉枝,成为灰色“光杆”,在周边的一片绿色下格外刺眼。 然而在罗国富看来,更刺眼的是距桃林800米处的一个工厂烟囱。去年5月,经这个烟囱一个多月的‘熏陶’,罗国富苦种了三年,刚到挂果期的675株桃树有1/3被废气熏死,余树至今春也未能挂果。 仁化县环境监测大队队长周魁林称,肇事烟囱属仁化县凡口水泥厂,该厂在没有装备脱硫除尘设备的情况下擅自转产铁矿焙烧项目并进行了一月的“试产”。近百亩水稻、花生、黄豆、玉米、沙糖桔、桃树、李树、甜竹笋等作物大面积减产或失收,都被认为与这次“试产”有关 “厂中厂”排污惹祸 2007年5月5日晨,早起的果农罗国富想看看自己的果树生长情况,没料一开门就被一股刺鼻的硫磺味气体呛得咳嗽个不停。他看到,一股夹杂着大量粉尘黄色浓烟正由果圆对面的凡口水泥厂大烟囱口中急速涌出,在山风吹送下四处扩散,不多时,屋旁的几十亩桃园已经被黄雾笼罩了。 接下来的三天里,罗国富都发现这种情况,“起先以为是水泥粉尘过大,就没有在意”。5月8日,罗国富去检查桃林。不查不知道:10余株棵桃树枯死了。 接下来的几天,村民纷纷向他报告:果林周边的花生、玉米、沙塘桔、竹笋等作物统统开始烂叶掉枝。5月10日,罗国富着急地把这个异常情况报告给了仁化县环保局。 接到他报告的第二天,环保局就派人到田间查看情况,但没有留下结论,只表示会尽快通知他。但很快一个月过去了,罗国富没有等到环保局的鉴定结果。却等来了水泥厂的第二轮“烟雾弹”。 “桃树种下一般三年才结果,去年5到6月是这批桃树首次挂果期”,罗国富预计,正常到6月份每棵可挂果100多斤。但事与愿违,他的果树经再次“烟雾缭绕”后基本失收。 “为挂果我等了三年,果实几天就随烟而逝了,感觉像被抢劫了一样”,罗国富说,这一个月,对他努力浇灌了三年的果园来说,不啻是世界末日。 6月17日,忍无可忍的罗国富组织十个村民代表到县政府讨说法。仁化县环保局这才出面执法,勒令水泥厂停止排放“毒气”,并接受检查。在县政府的干预下,仁化工农业协调办公室同县环保局和县农业局共同组织了调查小组,进驻受害地调查情况。 而检验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周魁林对记者说,检查组进场时才发现,该厂除了原有的几个水泥生产塔外,还有一条新的生产线——高炉焙烧铁矿装置。该线的经营者为汇英矿业贸易公司负责人黄柳金,水泥厂梁律师说,他们是经过协商后将厂房承租给他的。 周魁林表示,这个高炉炼矿生产线倒还完备,但缺少炼铁矿所需的“除尘脱硫”等关键环保设备,这也许就是农作物受损的原因。罗国富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排的是二氧化硫,难怪桃树是枯死的。” 一位在该厂打工的村民告诉记者,该生产线从前年下半年就开始筹备了。厂方先是同环保部门讲水泥行情不好,要停产半年。后又趁停工“秘密”将厂房租给广州来的客商黄柳金建造炼铁生产线。据说黄柳金投资了好几百万元,他们前后调试了大半年才开始试产,想不到一试就出了问题。 由于不需要安装昂贵的环保设备,这些产品能以低于市场平均的价格销售,试产一个月的日产量都在600吨以上,经常一出炉就被抢光了,“相当有竞争力”。上述村民透露,如果不是因为环保事发,原承包方黄柳金根本舍不得撤资走人。而黄走后,“达昌公司立刻接过了生产线继续炼铁,前天还给所有工人发了工资”。罗国富也发现,去年11月以来,在环保局发出停产整顿的执法令后,工厂仍有数次排烟的生产过程。 定损竟靠目测 6月底,了解了真相的罗国富同各村的受害村民找水泥厂承包者黄柳金交涉,要求他赔偿全部的损失。黄柳金辩称,村民所说炼铁污染农产品没有证据。 罗国富找到上次作排污调查的周魁林,要求他出示上次给受害农作物出示相关的鉴定结果。周却表示,上次调查组只是技术协助,并未做任何污染鉴定的检验,“鉴定要查正常排放,可当时工厂处于停工,并不排污,我们怎么查?”“难道非要等它再污染一次么?”罗国富对此答复表示不解。 在环保局没有拿到“科学依据”,罗国富又到农业局生产股咨询,要求对方出示上次的检验报告。汪股长爽快地拿出报告给他过目。罗发现,报告只描述“排除受损作物是因病虫害影响”,也确认了桃树、水稻等作物减产的事实,但是始终不作农作物是“受污染”而致损的结论。汪股长表示,确定污染是复杂的过程,没有环保局的环境污染事实报告,农业局不敢断定作物受到了污染。 “一个简单的事实,转了一大圈,却没有一个能为我作证!”罗国富苦笑着对记者说。 从6月初到8月底,罗国富每天都要驾着摩托车穿梭于县政府各大“衙门”讨要说法,但是答复总是一样。 8月23日,正当他陷于绝望之时,种黄豆的邻居告诉他,厂方愿意赔钱了。 “令罗国富大惑不解的是,原先不愿提供证据的农业局,这次竟通过“眼看目测”的方式确定了他的桃树和其他作物的受损程度。根据目测结果,他的果树共损坏174棵,补偿额按照“有关折算标准”以每亩6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并规定,桃树须按每亩种植42棵的标准划定。这样结算下来,他总共能得到2500多元的补偿金。 罗国富对此补偿方案十分不满:“果树是一棵棵长的,当然是一棵棵赔,哪有按亩赔的道理?”每亩“要求”种植42棵的标准更可笑,我的桃树是矮化品种,个头矮,单产高,间隔稀,根本就不需要每亩硬塞进42棵,“这种算法简直就是剥夺”。他认为,即使不算结果所得,他种树前后也投入了十多万元,相对他的损失而言,厂方的补偿只是杯水车薪。后来,厂方想以每棵600元的价格一次性补偿他10440元,但他一直拒绝领取这笔所谓的补偿款。 记者就补偿问题询问了负责协调补偿的仁化县工农协调办公室主任邹学明。他表示,定损有些方式不太切合实际,但环保部门迟迟没拿出结果,靠眼看目测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我们派去的都是农业局的专家,大体上还是公平的”,邹学明说。 环保执法遭质疑 一个占地达几百亩的水泥厂,突然更换老板,在无任何环保设施的前提下,就架起高炉炼铁。如此重大的转变,身负重责的仁化县环保局竟毫不知情?而且事隔八个月后,仍然没有一份令人信服的监查报告。针对环保局的所为,罗国富等村民提出了疑问。 他们认为,整个过程中,县环保局的处理方式欠妥。凡口水泥厂少说也存在了20年,投产规模也不小,算当地的大企业了,搞新项目这么大的动作,环保局居然没有人知道,实在令人无法相信;如果在我们投诉的第二天环保局就执法勒令厂方停产,我们不会损失这么惨;“炼铁厂污染事发后,环保局如果能快速作出污染鉴定,以损定赔,就不会有后面所谓的‘补偿标准’”。 面对质疑,县环保局周魁林认为局里的处理程序上没有大错。“该厂原是国企,90年代改制为民营企业,经营方为达昌贸易有限公司,体制变了后,企业有变动很正常,不能要求环保局保镖式的处处盯着,环保要出问题,谁都阻止不了,主要靠他们自律”,周魁林说。 据记者了解,污染事发前,该水泥厂曾以水泥行情不好为由向环保局申请停产。环保局批准其停产后,一直都没有同该企业取得联系。所以直到事发,环保局仍然认为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罗国富认为,环保局的轻信致使他们执法出现了偏差,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说到监管和监测,县一级环保部门都有自己的难处。”周魁林表示,对于一个县级环保部门来说,面对众多的中小民营企业,要进行贴身监管确实很难,首先是人手不够,就拿监测大队来说,就那几号人,每天都去企业监管一次,那日常工作就不用做了;其次是技术力量也有限,比如做一个大气环评,很多关键设备局里都没有,需要拿样本到韶关或广州检测,“时间和资金上都不划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