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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村医补贴即将发放
资金已下拨到县,无需担心被“贪污或挪用”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08年04月17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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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周晓凤 实习生朱雄慧 何平)近期,一些来自茂名电白、化州、高州等地的乡村医生致电、写信给记者,反映目前还未收到2007年的一万元补贴,并请记者帮忙询问各地卫生局何时才会发放。4月15日,记者从茂名市财政局和卫生局获悉,一万元补贴3月份已经发放给各县(市、区),即将发放到村医个人账户,具体发放时间由各县(市、区)财政局安排。
  3月份记者曾就村医万元补贴发放问题采访过省卫生厅规财处负责人,他表示补贴款在1月份已经下拨给各地。但是,近一个多月来,来自全省多地的村医来电来信,反映仍没有收到补贴。4月15日,化州财政局办公室李小姐告诉记者,补贴款确实已经到了,但是因为补贴对象核定名单在3月底4月初才发回,他们只有等拿到最终的考核合格的名单才能发放补贴。
  据悉,农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对象的确定包括六个步骤:(一)由乡镇卫生院会同村委会、村民代表根据“公开、公平、择优”原则遴选补贴对象,原则上,确定的补贴对象年龄不超过65周岁,已在村内长期服务并得到群众认可的乡村医生应优先考虑;(二)由县级卫生、财政、监察部门审核;(三)在县卫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张榜公示,同时在县级政府公众网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由县级卫生、财政、监察部门确认并造册登记;(五)县级卫生、财政、监察部门将确认的补贴对象名单报地级市卫生、财政、监察部门;(六)地级市卫生、财政、监察部门将补贴对象名单审核后报省卫生、财政、监察部门。核定后,再发回给各地。另外,根据考核情况,补贴对象每二至三年核定一次。
  化州财政局办公室李小姐表示,若有考核不合格的,则要重新补选名额,新列进补贴范围的村卫生站由市级卫生、财政、监察、民政部门联合审批并报省有关部门备查。经过多级核定,花费较多时间。李小姐表示他们正在抓紧时间办理此事,将尽快发放补贴,但具体时间目前没有确定。
  对于有村医担心补贴款“可能被贪污或挪用”,省监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厅会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制定了具体的违规使用省财政补贴村卫生站医生专项资金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或挪用专项资金的,对主要负责人先免职后查处;违反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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