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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的义务教育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08年04月17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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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时期,广州也推行义务教育。1932年,广州调查人口,社会调查局公布有36537人为失学儿童。教育局经过研究,定出了计划,决定分批对他们进行义务教育。聘请教育专家许崇清、曾同春、霍广河、刘秉刚等几十位专家为顾问委员,成立广州市义务教育设计委员会。 
  当时实施的办法,增加班额,每三班添招新生一个班,不添教室,不添教员。结果,1933年春季,全市共招新生246个班,学生9156人;秋季,再招7774人。两次共招近17000人,解决了46%。这批学生原来是读5年的,后来改制为4年。先找试验学校,定出由广州第94、95小学实验,如果四年制行得通,再向全市推广,也使教育经费节省三分之一。 
  结果,收到良好效果。特别是用义务的形式把失学儿童纳入教育范围,得到广大市民特别是穷苦家庭的拥护。
          □李南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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