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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数额巨大且知法犯法
扁家四口被起诉
陈水扁可能被判无期徒刑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08年12月13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棕禾


  本报讯 台湾“最高检”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及其家庭所涉及的“国务机要费”、洗钱、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等四大弊案昨天侦结。特侦组下午召开记者会宣布,对陈水扁等14人提起公诉。扁家四口包括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全部遭到起诉、入罪。
  起诉书并未对陈水扁家人具体求刑,不过,特侦组主任检察官陈云南指陈水扁贪污数额巨大、知法犯法、攻击司法、并无悔意,要求对陈水扁“依最严厉之刑量刑”。据解读,“最严厉之刑”可以与“无期徒刑”划等号。
  检方指扁妻吴淑珍恶行重大,要求“从重量刑”。
  据悉,起诉书正文约有209页、59页表格及13页的图,合计约281页。
  陈云南说,扁妻吴淑珍混乱体制、败坏官箴,请从重量刑。
  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和黄睿靓透过亲友洗钱,在龙潭案中,吴淑珍、蔡铭哲与李界木收贿1198万美金。
  台湾“检察总长”陈聪明表示,陈水扁将会移审到法院,但由于尚有二次金改、秘密外交、违反机密案等还待侦办,希望能继续羁押陈水扁。         (棕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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