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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能拿到精神赔偿吗?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0年05月18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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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析
  修正过的《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冤假错案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不过,新的规定要到今年12月1日起才施行。由于赵作海的冤情发生在10年前,其平反之时也未到新法实施的时候,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通常原则,赵作海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吗?
  根据赵作海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的赔偿协议,赵作海承诺“自愿放弃其他的赔偿要求”。那么赵作海是否还能申请赔偿?
  现行的《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于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有律师表示,按照这一规定,赵作海虽然此前签了协议,但事后觉得有异议,仍然可以提请上一级机关复议。此外,商丘市中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无权接受赵作海新的赔偿申请,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赵作海应该向河南省中院提出赔偿。”
  可是,由于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新《国家赔偿法》要到今年12月1日才实施,赵作海索要精神赔偿目前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不过,现有的国家赔偿只是对限制赵作海的人身自由作出了赔偿,而没有对刑讯逼供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赵作海透露他曾遭到刑讯逼供。按常理来说,让一个人承认没做过的杀人罪行,极有可能是刑讯逼供所致,而检方也从侧面认定赵案存在刑讯逼供。如果刑讯逼供的事实最终获得认定,在接受刑罚的同时,赵作海完全可以向参与刑讯逼供的打人者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因而,赵作海争取赔偿之路远未走到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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