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南方农村报记者 李世敏
“往年到了这个季节,很多农民都忙着在田里插秧,但这样的场景已两年没有看到了。”3月31日,陆丰市东海镇神冲村村民许良华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由于陆丰市行政新区建设将一条主要的灌溉水渠拦腰截断,周边上千亩水稻栽种出现困难。 新建的政府机关大楼个个漂亮堂皇,成为陆丰新的城市名片。然而,在其背后,围绕征地等问题,诸多疑问却挥之不去。 疑问一◥> 掐断水源便于征地? 随着陆丰行政新区各项工程的相继动工,一座座巍峨的高楼在空旷的土地上拔地而起。在108万平方米的规划建设范围内,陆丰市委、市政府、市建设局的新大楼已经完工,并入驻办公,法院、检察院大楼也正在如火如荼地兴建,公安局、边防大队等机关的新家则已完成土地平整,准备进行建筑施工。 “没想到政府的新楼建起来,我们的稻田里却没水了。”神冲村很多村民说。 2009年6月,陆丰市土地储备中心征收神冲村127亩土地用于建设该市检察院新址。1个多月之后,伴随平整土地的机器轰鸣,一条沿东海大道的宽阔水渠被截断,下游大片农田发生灌溉困难。 当地村民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在用水高峰期,上游的抽水站不停运转,将灌溉用水源源不断通过这条水渠输送到农田。然而,现在的水渠已滴水不见,只剩一堆枯枝败叶懒懒地躺在渠底,抽水站也被荒废。 一些村民认为,行政新区建设施工将灌溉水渠截断,官方并非无心,“农田缺水,农民种粮变得困难,政府再征地就少了很多阻力。” 不过,灌溉水的短缺并没有让农民选择洗脚上田:一些勤快的村民自行打井取水,改种水稻为蔬菜或香蕉,还有一些人抓住下雨时机匆匆插秧,平时则利用雨后洼地里的积水浇灌。 疑问二◥> 没有占用基本农田? 行政新区是陆丰近期城市建设的大手笔之一。陆丰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早在2007年11月28日,神冲村委会及其所辖的郑厝、龚厝、后村等村小组便与陆丰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其中规定的征地范围为“东至新规划50米路(即神冲村西);西至东海大道旁(包括东侧开发带);南至新规划运河;北至环市路(即原10号路)。” 2011年3月31日,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方股长介绍,上述四至圈定的土地大致就是陆丰市行政新区的规划范围。陆丰市土地储备中心黄主任则透露,整个新区的规划面积为108万平方米,其中一半已经获得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征地批复。 “行政新区建设目前共上报了2个批次的用地请示,第一批次(34.4837公顷)的批复已经拿到,第二批次也已获批,不过文件暂时还没下发。”方股长说,上述批次主要涉及新区的西面和南面,“北面、东面的土地还没有报批。” 陆丰市政府新大楼不远处,在该市行政新区规划范围内,一块“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矗立在田边,牌上的年代、保护面积等字样已经斑驳不清。有村民怀疑,行政新区建设占用了基本农田。对此,陆丰市国土资源局人秘股秦姓官员再三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表示,新区征地绝对不包括基本农田,“如果是那样,只有国务院才有权批准。”方股长称:“只有交通、能源及国家重点项目建设,才能调整土地规划,占用原属基本农田的土地。”南方农村报记者几次要求查看相关“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均被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 疑问三◥> 签订协议村民知否? 虽然早在2007年,神冲村便已经与陆丰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征地协议,但四年多后,许多村民却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上述征地协议并不代表他们的意志。 “直到2009年有人开始平整土地、准备动工,我们才知道地被村里卖掉了。”村民许水镜说,村民随后派代表到省人大上访,但相关材料被批转回汕尾后,却迟迟不见下文,而上访代表回来即遭到莫名的恐吓及殴打。 上访后,村民们被村干部通知领取按每平方米45元标准发放的征地补偿款,遭到一些人的拒绝。“领钱就等于默认了征地协议。”村民说。 对于村民称其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征地的问题,方股长表示:“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程序由村里自行完成,既然村委会签署了协议,就表明大多数村民已经认可。” 同时,按照神冲村委会与陆丰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的土地征收协议,将“在征收范围内按征地面积13%的比例安排留成用地,作为被征地集体兴办实业用地,解决村民生产生活出路”。不过,一些村民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留成用地目前并未落实。 失去土地后,许多村民对未来忧心忡忡。58岁的许良华说:“每人只是一次性领取了一笔征地补偿,其它什么也没有,今后的日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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