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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殡仪馆长曾海潮 主持私分公款1300万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1年04月07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铭锋


  南方农村报讯 过去10年,南海区殡仪馆原馆长曾海潮先后建起四个小金库,将1300多万元国有资产私分,以各种名义发放给全馆员工。这起贪腐窝案,爆发于2009年清明节后。时隔两年,涉案人员的判决终尘埃落定。清明期间,这起窝案内幕终于揭开,引起广泛关注。
  2001年3月,南海殡仪馆投入使用。曾任出纳的业务外勤部原副主任成红英说,曾海潮等馆领导集体研究决定,设立“工会账”、“外勤利是款账”、“服务部账”等。2007年,继任出纳汤军麟又运作了“小卖部账”。
  通过设立小金库,全馆员工或中高层人员私分近800万国有资产。
  除了设立“小金库”,在曾海潮等馆领导授意下,2005-2009年期间,南海殡仪馆几乎逢节必发购物卡,加上“小金库”部分款项,累计竟高达552万余元。
  殡仪馆销售的鲜花、骨灰盅等,一直被指为暴利。曾海潮一言九鼎,本地园艺经销商梁伟强顺利签下鲜花供应协议。为了感谢“潮哥”关照,2002-2009年,每逢中秋和春节,他都按时送上利是,好处费则另算。据统计,仅这两项,梁伟强所送就达27.5万元。2007年起,梁伟强申请将鲜花收入分成比例由“六四开”调整为“五五开”,他“自觉”地拿出一成作为回扣,列入由成掌握的“小卖部账”中,共有144万余元。而作为南海殡仪馆骨灰盅的主要供货商,云浮市的石材商人易旭振供称,2002年开始,他先后送给曾海潮好处费共计60万元。
  日前,法院判决曾海潮(1999-2009年间任南海殡仪馆馆长)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成立,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赃款115万余元则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判汤军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成红英被取保候审。
  判决前,“受惠”多年的数十名员工签名向法院递交请求书,“请求考虑曾海潮多年来为南海殡葬事业做出的贡献及其年龄较大等原因,对被告人曾海潮从轻处罚”。 (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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