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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三华李”是否侵权 省质监局至今未明确批示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1年09月08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李璇忠


  □南方农村报记者 李璇忠
  “能否叫信宜三华李,我们很为难。”“岭南十大佳果”评选已接近尾声,活动组委会成员却为三华李的称谓犯愁。翁源三华李和信宜三华李网络投票票数遥遥领先其它佳果,跻身前三名行列,极有可能获得“岭南十大佳果”荣誉。但至今,省质监局关于“三华李”称谓问题仍无明确答复。
  “岭南十大佳果评选”组委会曾多次就上述问题发函询问广东省质监局。该局在两次回函中,并未明确答复信宜三华李是否侵权。省质监局希望媒体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的宣传,提高民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法律意识,同时对于一些将地理标志产品名称通用化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岭南十大佳果”组委会则认为,省质监局没有明确表明信宜三华李称谓是否侵权,无法理解省质监局意见。
  两个月前,翁源县政府曾就“三华李”称谓问题,书面向省质监局提出要求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权利,要求其它产区政府不能用“三华李”称谓。然而两个月过去了,省质监局并未作出任何答复。
  信宜是三华李种植大县,三华李产业关系到千万果农的收入和生活。“信宜三华李”称谓是否合法,直接影响到信宜三华李产业的发展。“省质监局至今没有给任何批示。”信宜市农业局局长邱泉峰介绍,省质监局某位处长曾到信宜考察,信宜就三华李问题向该处长提出异议。该处处长要求信宜质监局先与翁源质监局沟通,看双方能否达成共识。然而,事情并无进展。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知识产权与法律服务中心邵男副主任认为,“三华李”地理标志的认定,必然影响其他产区的生产。对于此种情况,她建议广东省质监局与受限制区域的地方政府积极沟通,通过协商,妥善解决地理标志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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