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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金钟村移民房屋改造工程名不副实,导致扶持款发放滞后一年多
市府和村官互指不作为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1年09月27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张弘弢


走基层 转作风 改文风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张弘弢)“国家2006年就出台了政策,要给我们水库移民发放20年的后期扶持款,每人每年600元,钱拨到普宁市已经一年半了,还没有发给我们。”9月14日下午,普宁市大池农场金钟村村民黄少江愤愤不平地说。
  1970年,因修建金山洞水库,金钟村被实施移民搬迁。“全村400多人,只有200亩地,产出的粮食还不够村民自家吃。”金钟村现任村支书黄桂鹏说,由于耕地少、交通不便,村民生活一直比较贫困。
  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提出对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进行扶持,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可获补助600元,扶持期限为20年。
  在扶持资金的使用上,广东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广东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统筹10年后期扶持资金每人6000元,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由县(市、区)级政府或其指定的水库移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征求群众意见,提供“项目扶持、直补到人、直补和项目相结合”3种方式供水库移民选择。选择项目扶持的村,直补到人的建房资金不少于60%,其余补助到村,由自然村统一组织管理,用于解决村内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问题。
  金钟村共有水库移民419人,10年后期扶持资金每人6000元,共251.4万元。在民意调查中,100%村民选择了项目扶持方式。2009年,金钟村被列入《普宁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项目计划》,直补到人的建房资金为每人3800元,共159.22万元;用于村内公共设施建设的资金为每人2200元,共92.18万元。2010年4月,普宁市2009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下拨到市财政局。资金到位后,用于村内公共设施建设的资金很快发放到村,而个人直补建房资金至今仍未发放,滞留在财政局近一年半。
  由于担心扶持款被贪污、挪用,部分金钟村村民曾到普宁市财政局询问,但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9月15日,普宁市水务局副局长陈楚奇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金钟村的扶持资金,村民已经签名同意作为建房资金,但需要村民先将房屋改造完成后,由村委会提交验收申请,经市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大池农场和村委会联合验收后即可发放。但目前,金钟村委会没有提出验收申请,我们直接发放属于违规。”
  “没有具体项目,怎么申请验收?况且,我们根本不知道要申请验收。”金钟村村支书黄桂鹏告诉记者,一些村民旧房还能住,且没有钱建新房。
  “我老婆得了重病,连买米、买盐的钱都没有了,哪有钱建房子?”村民林杏添说,当初他并不愿意将个人部分的直补款用于建房,但村干部告诉他,不同意采取项目扶持方式,就一分钱也拿不到。
  “通过我们做思想工作,金钟村村民全部同意采取项目扶持方式。不止金钟村,普宁乃至全省,采取的都是这种扶持模式。”陈楚奇说:“考虑到各移民村的实际情况,我们进行验收也就是走过场。只要各家各户有房子住,不管是新建房屋、旧房修缮,只要不是危房,都能通过验收,领到扶持款。普宁60多个移民村目前只剩下两个村的扶持款没发,金钟村是其中一个。”
  2011年8月底,金钟村村民通过网上信访向广东省水利厅反映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滞发的问题。广东省水利厅移民局9月2日回复称,将向财政厅反映,督促基层财政部门尽快将扶持款发放到村民手中。
  “2009年金钟村两委换届后,我们连村支书、村主任是谁都不知道,更不了解他们的房屋改造项目是否已达到发放扶持款条件。”陈楚奇表示,他们对金钟村移民扶持项目的进展不够关心,“只要接到村委会提交的项目验收申请,一两个工作日内我们就可组织验收小组对扶持项目进行验收。”
  “我们没有收到移民的相关咨询和上级部门转达的移民意见,否则,肯定会认真向移民解释的。”普宁市财政局农村股股长马宏光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
  据了解,在金钟村委会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后,9月17日,普宁市水务局移民办组织人员对该村房屋改造工程进行了验收。马宏光表示,扶持款已于21日下拨到大池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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