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钱普贵 通讯员周红燕)近日,惠州市农业局联合龙门县农业局开展农资专项检查,在龙门龙华镇四围村成功捣毁一个经营假劣肥料的窝点。该窝点所售的多种肥料有问题,包括登记证过期、假冒登记证和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等,总计12.5吨。其中一种标称有效成份总量为51%的复合肥,检测结果显示仅有16.23%。 据执法人员介绍,他们在龙门龙华镇四围村格塘小组检查时,发现这一零售店所售的三种肥料包装袋出现标签标识不准确等问题,于是当即开具执法文书,将这批肥料查扣。 执法人员经过检查确认,发现该零售店所售肥料有多种问题:1、登记证过期。其所售的一种鸡屎有机肥,标称生产商是“惠州市博罗县好天然有机肥料有限公司”,其标称的登记证号“粤农肥(2004)临字117号”已过期。该产品现场库存3吨,货值1500元。2、假冒登记证。其所售的硫酸钾型复合肥料标称“总养分≥45%(24-6-15)”,生产厂家为“山东省富之源肥业有限公司”,而其标称的登记证号“鲁农肥(2007)准字0046-09号”属于假冒。该产品进货价2800元/吨,销售价3000元/吨,现场库存1.5吨。3、有效含量不足。标称“赣榆县欧亚利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料、标称“川岛肥料(青岛)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混肥料(高浓度硫酸钾型),以及其他两种复合肥料均含量不足,特别是标称“川岛肥料(青岛)有限公司”的复混肥料其包装上的养分含量为17-17-17,即氮磷钾的有效成份总量为51%,但检测结果显示仅有16.23%。以上4个产品共进货8吨,货值1.6万。 在执法人员检查的过程中,该零售店的负责人何某也在现场。南方农村报记者随后联系到了何某,她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这些肥料有问题,经销商送货过来,她并没有做任何登记备案就开始卖了。由于与经销商非常熟悉,因此比较信任。 惠州市农业局法规科张科长表示,目前正在追查这批肥料的来源,对相关责任人将会依法查处。惠州市农业局副局长张金龙则提醒,农户要到手续齐全的农资店购买农资,并索要票据,这是为自身维权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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