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魏伟)11月7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出《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当中指出,始于2009年初的全国家电下乡政策将于明年1月31日全部执行到期。 《通知》指出,政策到期后,地方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要督促原所属备案销售网点立即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不得利用家电下乡名义进行任何形式宣传。 《通知》还明确,政策结束后,地方未销售完的家电下乡产品,可以作为普通商品继续销售。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后续工作,并对原所属备案销售网点违反家电下乡政策的有关行为继续负连带责任。 家电下乡政策结束后是否有其他政策接力?南方农村报记者就此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了解,相关负责人曾小姐表示,“现在主要是在做好家电下乡收尾工作,还未收到有关后续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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