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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贫困县”争论“贫困线”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2年12月20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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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反思篇
“穷帽子”戴上瘾
  贫困,曾经是让人觉得丢脸的事情。在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力度扶贫之后,人们对“贫困”的看法悄然发生着改变。
  只要与“扶贫”沾上边,便意味着能享受源源不断的资金、生产资料及各种优惠政策,正是这些原因,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作为地方政府,争当“贫困县”,或者即使脱贫了,也不愿主动摘掉“贫困县”的帽子,因为这顶“贫困县”帽子下面,地方官员有极大的利益在里头。
  南方农村报1995年6月7日就曾在头版以《扶贫:向另一种贫困开战》报道粤北某贫困县财政年年叫紧,干部教师工资发不出,而县委迎宾馆的餐桌上依旧欢声笑语,杯盏交错;酒足饭饱,卡拉OK包房一曲高唱;书记、县长、常委到局长,“大哥大”人人有;从科长到副科,“BB”机腰上别。报道直言:“有穷县无穷官”是对该粤北山区县最真实的写照。
  也就在同一期的报纸,也是在头版,编者提出疑问“‘穷帽子’为什么戴上瘾?”。文中写道:“贫困县”的帽子戴在谁的头上,都是难堪的。1985年,全省有31个贫困县,其中4个是国家重点扶持县。到1995年,全省仍有27个贫困县。十年前确定的贫困县标准是人均年收入200元以下。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现在这个标准已不能准确反映贫困状况。因此国家扶贫规划中又把这个标准调整为人均年收入1000元。全省许多贫困县都在以自己的努力向脱贫冲刺,毕竟“谁穷谁光荣”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但耐人寻味的是,有个别的县人均年收入早已超过1000元,但仍不向省扶贫办申请“摘帽”。“穷帽子”有何吸引力?答曰:不好看但好用!说透了,捧上一顶“穷帽子”可以这里申请“讨”一点,那里申请“免”一点,而且每年还有几百万元“补贴”以及数不清的物质实惠。如此好事何乐不为?
  争当“贫困县”不是广东独有,放眼全国,就在当下,仍有这样的“怪事”。南方农村报今年2月2日评论版便刊登了一则新闻:“中共(湖南省)新邵县委、新邵人民政府挂标语热烈祝贺新邵县成功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成为新时期国家扶贫攻坚的主战场”。
扶贫还是扶富?
  “扶贫”意味着有钱拨,不仅地方政府争当“贫困县”,普通群众也不管是否真的贫困,都试图通过做干部的亲戚,尽可能与“贫困”沾边,获得扶贫的资助,这样的事情在广东各地屡见不鲜。
  2012年4月19日,听说记者是来采访扶贫问题,大埔县高陂镇渡头村不少村民纷纷将矛头指向了扶贫项目之一的养殖基地。“为什么这个项目被交给村书记的儿子搞,让他享受10万元的投资?”村中有一些农户比村书记的儿子更需要帮扶,“村里有位何阿婆,全家8口人挤在随时可能倒塌的泥房里。”尽管按照“贫困户”的评选标准,何阿婆有3个儿子,包括儿媳在内有4个青壮劳动力,不符合“贫困户”的标准,但南方农村报记者在何阿婆家中看到,房屋墙壁摇摇欲坠,檐梁被交叉的三根柱子撑着,厨房就是在泥土上支起起一口锅。何阿婆告诉记者,她家至今未能享受扶贫政策。“每次反映后,村里或镇上就来给房子拍照,已经六次了,但一直没下文。”为得到扶贫的好处,如危房改造资金帮扶、年节慰问金等,阿婆的儿子多次上访,力求争得扶贫的一杯羹。
  而在南雄市坪田镇老宅村,一些“富人”、干部的亲人则不用争,早已悄悄地享受着“扶贫”的好处。2011年3月11日,村民叶钟辉爬铁门从村委会偷出来的一份老宅村贫困户名单,让村里炸开了锅。村民发现,上述名单里很多“贫困户”名不副实。其中的叶某堪称村中首富,家产上百万元,却也于2010年领取了由帮扶单位提供的40只乌鸡苗。一位村民告诉记者:“叶某有1家存栏80多头的养牛场,拥有1栋装修豪华的3层楼房,2009年还买了1台五菱之光汽车,目前正筹建1个占地上千平方米的度假村。”村民还发现,老宅村支书叶又胜及其妻子冯桥妹、4个兄弟和2个侄子也在这份贫困户名单中。“这些户生活水平在村中属中上。”村民说。“有钱的有东西领,没钱的却分文不给。”2011年7月16日,村民谭检妹愤愤不平地告诉记者,她丈夫20多年前去世,4个小孩初中未毕业就去打工,房屋于1999年毁于一场大火,她目前寄居在亲戚家,却没被列为贫困户。70岁的村民叶教华双目失明,无经济来源,现住在半间濒临倒塌的泥土房里,也没能进入贫困户名单。
  随后南方农村报以《富户领救济 穷家干瞪眼》为题对老宅村的“扶富不帮穷”做法作了报道,引起韶关、南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韶关市委书记亲自作出批示,要求对报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韶关市扶贫办对老宅村扶贫物资发放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对贫困户名单进行了更新,“那些村民认为不应被列为贫困户的人已被从中剔除。”
“贫困线” 水涨船高
  2011年中央决定:将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一标准也更接近国际标准。扶贫标准提高了,相应地,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数字也会大幅增加。一时间,关于“贫困线”的划定成为街谈巷议的话题。有质疑,也有不解。
  1985年,中国确定人均年纯收入200元作为贫困线,此后根据物价指数,逐年微调。贫困线之下,还设置了收入更低的绝对贫困线。
  2007年贫困标准调整为年人均纯收入1067元,2008年,中国绝对贫困线标准为人均纯收入785元以下,低收入贫困线标准为人均纯收入786元-1067元。2009年提高到1196元。其实,中国贫困线过低早已是“不争的事实”,世界银行将每人每日生活费1.25美元定义为最低标准的贫困线,中国距此标准尚有一段距离。
  世界银行2009年发布报告称,由于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按照国际标准计算得出的中国消费贫困人口数在国际上仍排名第二,仅次于印度。2005年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按当年美元购买力平价,中国仍然有2.54亿人口每天的花费少于国际最新贫困线。
  贫困线大幅提高至2300元后,中国贫困人口从一下子由原来的2688万人,增加到1.28亿,政府财力能否承担艰巨的扶贫任务也引起人们的关注。
  大幅提高贫困线最大的挑战来自于资金使用的效率。由政府行政系统主导的扶贫工作,在资金保障、组织执行上有其优点,但行政扶贫体制僵化,操作上过于死板。2000年前,中国的扶贫开发主要以县为主,随后将瞄准对象调整至贫困村,实行“整村推进”的项目式扶贫。但是,行政扶贫的资源很难全面覆盖所有的贫困村。通常的做法是,一个县选几个典型贫困村开展项目。而后,社会资源、行政资源往往都倾向于“锦上添花”地向这些典型村庄投入。不少“整村推进”的项目,难免成为形象工程。以村为单位进行扶贫“瞄准”,已引起诸多反思。2007年所调查的农村贫困户中,只有19.5%的农户得到扶贫项目支持;而在低收入户中,该比例只有20%。换句话说,有80%的扶贫项目和资金被用于非贫困户。

■扶贫·政策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第一次大规模扶贫开发政策的调整始于1986年,从上到下正式成立了专门扶贫机构,确定了开发式扶贫方针,确定了划分贫困县的标准,并划定了273个国家级贫困县。后来将牧区县、“三西”(宁夏西海固、甘肃河西走廊和定西)项目县加进来,到1988年增加到328个国家级贫困县。
  第二次调整是在1994年,国家启动“八七”扶贫(8年解决7000万人温饱问题)攻坚计划,经过重新调整,国家级贫困县增至592个。
  第三次调整发生在200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出台,《纲要》取消了沿海发达地区的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增加了中西部地区的贫困县数量,但总数不变,同时将“国家级贫困县”改为“扶贫开发重点县”。
  第四次调整发生在2011年。扶贫重点转向主要位于中西部的十几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包括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和西藏、四省藏族聚居区、新疆南疆三地州。
■扶贫·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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