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世相 近日,有媒体报道茅台和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被罚4.49亿元,所罚金额是上年度两家酒企销售额的1%。茅台集团此前曾发布声明称,根据国家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和贵州省物价局的检查情况,公司决定取消以前违反《反垄断法》有关的营销政策,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具体措施随后公布。根据声明内容,贵州茅台决定取消此实施多年的“限价令”。 尽管发改委否认已经处罚茅台和五粮液,但社会要求加强反垄断力度的呼声可见一斑。 早前就有舆论认为,《反垄断法》第十四条明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茅台、五粮液有违犯《反垄断法》的嫌疑。因为其“限价令”涉嫌价格的维持、固定,有纵向垄断的嫌疑。 □文/甘雪 图/汪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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