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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重点岗位清理“裸官”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4年07月19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


  ◆简报
  2014年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了“裸官”任职监督,明确“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防止带“裸”提拔。今年上半年,中组部下发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则首次明确5类重点岗位需清理“裸官”,不得在以下岗位任职: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国企正职领导人员、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涉及军事、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国防科技工业、机要、组织人事等部门中的重要岗位;掌握国家安全事项,以及发展和改革、财政、金融监管等重大经济或科技安全事项等方面的工作岗位;其他不适合由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的岗位等。

◆点评
  官员必须对国家保持一定的忠诚度,而很多事例却让人对“裸官”的忠诚度表示怀疑,因此,对“裸官”看管严些是应该的。谁也不要以为这只是中国的“一阵风”。“裸官”不能担任重要公职,这正说明了我国整治“裸官”的决心和勇气。从“运动式清理”到“制度化治理”,让我们用钢铁般的制度和法治,切断“裸官”的种种“念想”,清除“裸官”产生的土壤和氛围,建构“裸官”监管的制度和法治,形成民主反腐、法治反腐的钢铁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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