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驻村律师化解纠纷 仁化本月铺开确权 |
该县4镇8村土地确权试点工作进入颁证阶段
|
|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5年10月13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
作者:
|

|
仁化县选取的试点,因二轮土地承包资料齐全,且2013年进行过一次测量,所以,只有遇到有争议的地块,村民才需到现场指认。 资料图片 |
|
|
“我们二轮承包的时候资料比较健全,台账都很明晰,所以试点村开展得比较顺利。”日前,韶关市仁化县农业局副局长王金焕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仁化县被确定为广东省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县之后,选择了8个村庄开展试点工作,8个村88个村民小组2459户涉及1.75万亩约2.49万块地块,目前均进入颁证阶段。10月,该县在全县铺开确权工作。 仁化县此轮土地确权工作的展开,试点村镇都本着“先易后难”的工作指导原则开展。而对于二轮承包资料不全,土地确权难度较大的村镇来说,试点村镇所积累的经验,能给未来土地确权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不少启示。 承包资料齐全半年可以颁证 仁化县地处南岭山脉南麓,地形多样复杂。该县依据不同地形条件和土地承包状况,按照平原、山地、征地较多这三个类型,选择黄坑镇、董塘镇、长江镇、大桥镇为4个典型的试点区域,开展土地确权工作。 “我们的地形算是小平原,山地比较少,土地比较集中,土地田块的位置好区分。”董塘镇高宅村副主任李建新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高宅村从去年4月开始启动土地确权的宣传工作,今年初开始实施,到今年7月基本完成了所有的工作,进入到颁证、发证阶段。“能以如此速度又确保质量地完成工作,这和我们县在土地确权工作中创新了一些工作方式分不开。” 据李建新介绍,在前期的资料收集阶段,第三方技术公司带设备上门为农户服务,通过照相、扫描工具收集二轮承包土地资料、村民户口本、家庭成员身份证等,加快了工作进度。而在外业调查阶段,由于二轮土地承包资料齐全,外加村庄大部分土地在2013年有过一次测量和大规模流转,所以,农户对自家土地面积和界线都知道得很清楚。因此,村民集中到村委会,根据底图、地块信息等就可以确认,有争议的地块再到现场去指认,“我们这项工作很快就弄完了,前后大概只花了10天时间。” 另一个试点村,大桥镇共和村也采取了相同的操作方式。村委会副主任于细养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他们村一共有1000亩左右的耕地,地势都很平坦,界线分明,因此,外业调查基本都是在室内完成,除了少部分有争议的地块。 “现在试点村镇农户确认和签字公示的工作已经完成了,我们就等着省里的证下来,统一颁给农户。”仁化县农业局经管股股长刘富忠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截至目前,仁化已完成1.75万亩约2.49万块地块的测量指界与公示工作。 土地确权有纠纷驻村律师解疑惑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任何工作偏差都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影响农村稳定大局。因此,及时处理和化解在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村民之间、村集体与村民之间的纠纷矛盾,事关确权工作的顺利推进,更关乎农村的和谐稳定。作为试点县,仁化在处理确权纠纷方面,充分利用了村庄现有资源——驻村律师。 今年50多岁的广东韶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忠明,任仁化县大桥镇共和村委会的驻村律师。他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去年他刚来到村庄时,很多村民并不了解驻村律师的作用,因此,咨询的人并不多。但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的推进,他接到的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的咨询也逐渐多了起来。“现在,即使是双休日、晚上或者中午休息,也不时有村民跟我打电话咨询。” “确权过程中出现的很多纠纷,归根到底是因为农民对土地承包法不理解。”李忠明说,今年8月,他在共和村遇到了一起因村民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引起的纠纷,双方为承包经营权应确在谁的名下争执不休。以此为契机,李忠明给村民办了一场讲解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讲座。和以往村民不情不愿来听讲座不同,这次讲座不仅村干部大部分到场,村民也来了近30人。 60多岁的村民林伯是这次讲座的参与者之一。他笑着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虽然种了一辈子田,但之前对于跟自己密切相关的土地承包法基本上是一窍不通。现在搞土地确权,李律师免费跟他们讲这方面的法律知识,确实很有用。“至少现在我弄明白了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是什么,这次确权跟自己有哪些关系。” “给村民讲农村土地承包法,是因为他们在经历这个事情,所以他们需要了解这方面的信息。”李忠明颇有心得地说,讲村民最关心的事情,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现在他们的情况是怎样的,他们就听进去了。 “村民还是信律师的,因为律师既不站在政府的角度,也不站在村委会这边,只是一条条法律给他们解释,他们听了以后觉得很清楚。”对于大桥镇共和村副主任于细养来说,土地确权过程中,驻村律师是他们村干部开展工作的有力后盾。 在仁化县农业局经管股股长刘富忠看来,驻村律师介入土地确权工作,对于及时化解确权工作中的纠纷起到了很大作用。驻村律师到现场,帮助村民辨别土地承包合同的有效性,解释国家相关法规,村民之间、村民与村之间、村与村之间,很多纠纷在村一级就可以解决了。“现在遇到纠纷,先由村委会出面调解,驻村律师会到场帮忙调解,如果调解不了再到镇里,镇里不行的话才走司法程序。”刘富忠说。 据仁化县农业局副局长王金焕透露,10月,仁化县土地确权工作全面铺开,他们将和司法局协同合作,推广试点村镇充分发挥驻村律师作用的经验,让驻村律师参与到土地确权纠纷的仲裁和调节中,从而保证土地确权工作顺利开展。 土地确权非分田统一思想很关键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一方面要做好土地登记主体——农民的宣传动员工作,另一方面,作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在基层的第一推动力量,村干部对于土地确权政策的理解,对推动该项工作的热情与积极程度,也影响着一个区域土地确权工作的实施进度。 共和村委会共有8个自然村,目前其中7个自然村的土地确权工作已基本完成,唯独剩下新屋自然村100亩左右的土地确权工作迟迟未开展,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该村村长因为对政策理解不到位,以及过于考虑个人得失,不愿意开展工作,影响了整体进度。 面对新屋村村长不配合,也不表态的消极抵抗态度,共和村副主任于细养无奈地说,镇村干部做过很多次思想工作,但没什么效果,“村长的想法不对,想借确权调地,重新分田,但这个是政策不允许的。现在他的思想还没转变过来,觉得如果不重新分田,就没动力推动确权,嫌麻烦。” 于细养认为,依靠当地村民对土地确权工作的支持,倒逼该村村长开展工作是可能的解决方式之一。“其实,八成以上村民都认同土地确权,等确权证书下来了,他们村村民看到其他村都有证了,肯定要催他们村长,让他动起来。不可能一直这样,确权肯定要做的。” 而同为试点村的高宅村,土地确权工作进展非常顺利。村委会副主任李建新告南方农村报记者,他总结土地确权工作的经验,就是村干部不能懒,思想和行动上都要动起来,“土地确权你要说难也难,不难也不难。像我们确认地块的时候,有些村民去厂里上班,不能来确认,我们就去工厂找他们。关键就是你要肯多跑,你要不动,肯定就一直解决不了。” 据仁化县农业局副局长王金焕介绍,在土地确权工作正式试点之前,针对镇、村干部对确权工作缺乏认识,怕难、怕引发矛盾、怕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等心理,该局专门举办了法律政策和业务培训班,培训人数达800人次。但如果培训不起作用,村干部自身认识欠缺,那么,如何驱策干部动起来,是土地确权实施推动中的一个不小的难题。 |相关新闻| “两田制”获认可新会今年有望完成确权 据江门市农业局10月12日公布的消息,截至今年8月31日,江门市共有24个镇(街)115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已有530个完成农村土地外业指界,涉及地块7.03万块、面积19.2万亩,约占应确权面积8.2%。该市新会区今年全面铺开确权,年底将基本完成。 作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和江门市农业条件较成熟地区,新会区于去年被选为江门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试点,并率先在司前镇石桥村、崖门镇南合村和古兜村实施,逐步向新会区各镇(街)铺开。江门市的目标是:“2014年开展试点,2015年全面推开,2016年底全市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目前,新会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已全面铺开、整区推进,超过65%的村、组制订了实施方案,524个村、组进行外业指界,涉及地块70024块、面积18.39万亩,约占应确权面积的42%。此外,其它市(区)也各选定1-2个镇的1-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或扩大试点工作。 据了解,新会区采取的是因地制宜、确权确地的方式,针对土地类型建立四种确权机制:对已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坚决采取确权确地到户形式确权;对一直由集体统筹经营的耕地,经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表决通过,采取确权确地(份额)到户形式确权;对已登记备案并实施股份合作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形式确权(但在实际确权中,要求有条件确地的股份社原则上采取“先确地后确股”);对其他农用地(如四荒地、农业用水留用地等)采取确权确地到社形式确权。 另外,新会区根据农户家庭承包和集体统筹经营并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实际,提出了土地确权的“二分法”思路,探索建立了“两田制”确权方式:对农户家庭承包的“口粮田”实行人地对接,采用确地确权到户的方式;对一直由集体统一发包的“经济田”,采用确权确地(份额)到户,并完善委托手续,继续由集体统筹经营,农民按份额获取相应的土地收益的方式。这一方式获得群众认可。 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江门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效现已初步显现。一是理顺了农村土地权属关系,为进一步构建“权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打下扎实基础;二是针对出嫁女及其子女权益保障、确权权限、部分特殊人群的土地确权等突出问题,化解了一批农村突出矛盾纠纷;三是提升了土地集约化和规模化利用水平,试点探索建立“两田制”土地确权方式,保障了“经济田”的集约化和高附加值利用;四是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实现了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针对确权过程中重大共性问题的跟进处理,江门市将发挥现有“镇村调解、区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作用,成立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专家组和专责组,引导和帮助农民使用诉讼、仲裁和调解等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南方农村报见习记者任梦莹记者段凤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