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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建议提案“一把手”要挂帅出征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6年03月17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责任制


  广东实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
  南方农村报讯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实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通知》要求,“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交办工作,审定办理计划、答复意见和办理情况报告。特别是对重点建议提案以及连续多年就同一内容所提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一把手”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切实做到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各承办单位“一把手”每年要领办1件以上人大代表建议和1件以上政协提案。承办建议提案较多的单位每年至少要召开1次由代表委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
  各承办单位要制订领导领办建议提案工作方案,每年3月底前和领办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领导领办工作方案和办理情况报省府办公厅备案。广东省政府将按照《关于加强督查问责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通报表扬,对未严格落实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督查问责。     (粤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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