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程胜涛)12月2日上午,“广东信访”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开通上线仪式在广州举行。广东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林耀明出席仪式并讲话。 林耀明指出,“广东信访”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开通,标志着广东信访系统“一网一微一端”平台的全面运行,标志着我省信访信息化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这是我省网上信访工作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网上信访逐步成为我省群众信访的主渠道,网上信访事项办理的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记者发现,“广东信访”微信公众号和“广东信访”手机APP,在功能上一致,都有网上信访、查询信访进度和在线咨询的操作键。关注“广东信访”微信公众号后,在对话框里即可看到“信访动态”、“网上信访”和“在线咨询”三个菜单栏。点击“网上信访”,会出现子菜单栏“我要写信”和“我要查询”。如需信访,则点击“我要写信”,按要求填写基本资料,成功提交后会反馈信件编号和查询码。信访人可凭信件编号和查询码在子菜单“我要查询”中查询信访进度。点击“在线咨询”,还可给客服人员留言。“广东信访”手机APP,苹果系统和安卓系统都能下载,菜单界面和“广东信访”微信公众号的基本一致,更为一目了然。 林耀明强调,为真正实现网上信访“好用、管用、爱用”的目标,要切实提高网上信访事项办理质量,进一步完善制度流程,及时发表权威信息和正面声音,全力推动问题真正解决,坚持用“三率”(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标准来检验工作成效,不断增强群众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要充分利用网上大数据,认真做好调研分析工作,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要切实做好网络维护,确保网上信访安全运行、万无一失。 “广东信访”微信公众号和“广东信访”手机APP,均有关于网上信访受理范围和不予(不再)受理范围的须知。 网上信访受理范围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3)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不予(不再)受理范围 依照《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广东省信访局不受理下列信访事项: (1)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2)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期限内的。 (4)已有处理意见且正在复查期限内的,或者已有复查意见且正在复核期限内的。 (5)已有复核意见的。 (6)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复核的。 另外,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的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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