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规范、公开透明”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预算制度提出的要求,但目前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状况并不能令人满意。 11月26日,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发布《2016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对全国31个省级政府的财政透明度进行评估。2016年31个省份的平均得分仅为42.25分,最高分为宁夏65.53分,最低分为江苏23.71分,只有宁夏、湖南两个省份超过60分。 自2009年,省级财政透明度呈现逐年小幅稳步上升趋势,平均分由2009年的21.71分提高到2016年的42.25分,但仍未达60分的及格线。 报告显示,省份排名年度变化较大,如海南由2015年的第8名降至2016年的第17名。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蒋洪表示,这反映出两个问题,一是财政公开透明缺乏制度性保障,二是省级政府的总体心态是不怎么求上进,不想在财政公开排名上冒尖。 报告包含九个信息要素,分别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政府资产负债表、部门预算、国有企业、被调查者态度与责任心,其中政府资产负债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平均得分偏低。与财政部要求公开的内容相比,报告项目组根据国际财政信息公开规范增设了一些评估要素。 点评 公共财政属于“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这一本质特性决定了,信息公开透明方面,它无疑最缺乏主动公开透明的动力;它的所有公开透明的动力,也完全都来自压力。中国目前财政透明的推动和进展主要还是取决于“上面”。这个“上面”,既包括财政行政部门,也包括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因而现实来说,如何使得“上面”保持财政透明的持续压力、动力以及一定的力度,就成为当前面临的根本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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