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余个行业面临职业病危害、累计报告病例逾80万、导致经济损失达数千亿元……职业病防治面临严峻形势。我国应如何破解职业病困扰,兜底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科学防治,规划先行。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部署做好“十三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推进健康中国建设(1月6日《科技日报》)。 规划显示了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的严峻形势。我国在劳工保护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现在全国每年新报告职业病病例近3万例,分布在煤炭、化工、有色金属、轻工等不同行业,涉及企业数量多。 这是一个令人难以感到轻松的数字。每年3万例职业病病例,也就意味着3万个家庭由此陷入困境,直接影响十数万人的生活与幸福。 近年来,尘肺病等案例屡屡见诸报端,一些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脏乱差的小工厂、作坊正在成为新的职业病制造源。 从诸多新闻报道来看,这些所谓的加工厂就是“三无”作坊,无论是老板还是工人,都缺乏基本的职业病防护意识。更令人触目惊心地是,一些地方往往形成了产业集群,几乎所有的小企业、小作坊都是这样,监管部门则熟视无睹。 防治职业病,当然需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但是,企业以盈利为目的,加强防护意味着更多地投入和更高的成本。显然,如果缺乏外界的强力约束与监管,企业并没有动力去做这些工作。 在职业病高发的背后,仍然是职业卫生监管和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的不足。规划也指出,部分地区基层监管力量和防治工作基础薄弱,对危害信息掌握不全,对重点职业病及职业相关危害因素监测能力不足。 这次规划重点提出要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大力提升基层监管水平,重点加强县、乡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能力和装备建设,对职业病危害严重、改造后仍无法达标的用人单位,严格依法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责令停建、关闭等等。这些措施可以说是对症下药。 但是,真正的问题还在于,执法力量如何下沉到基层。而且,越是到了基层,执法人员越是容易被各种利益关系俘获。 所以,我们不但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还要对监管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督导、问责。其实,地方在落实规划方面完全可以加入问责性条款,对于那些职业病高发、防治不力的地方和机构应该有追责机制。 这样的话,我们或许就能从机制上解决基层监管不力的问题。职业病高发本质上是相关政府部门保护劳工不力。让公权力切实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就必须让那些手握权力的人不敢懈怠、不敢玩忽职守。 (作者于德清,《新京报》评论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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