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

南方农村报

<< 上一版 下一版 >>

梅州一男子“心情苦闷”7次纵火烧山

五华森林警方破获一宗系列放火案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8年04月03日版次:06

  涉案男子指认纵火现场。

  南方农村报讯 小镇森林频发火灾,是意外失火还是人为纵火?梅州市五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经过5个月缜密侦查,确定系同一人故意放火。日前,2017年10月以来发生在横陂镇境内的7宗放火案被一举破获,作案嫌疑人曾某栋已被缉拿归案。
  2017年10月11日,五华县横陂镇联长村发生一宗森林火灾。在办案民警对此案进行侦查的过程中,2018年1月23日至3月9日,横陂镇的章联村、新联村、田布村等多个村接连发生了与“10·11”类似的6宗森林火灾案件。这7宗案件造成了7处林地被烧,虽然大多被及时扑灭,但仍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
  经初步侦查,民警发现火灾现场周围既无生产性、生活性用火痕迹,也未发现焗黄蜂和拜祭等行为,因此推断失火可能性极小。随后,民警将侦查方向转移至作案人员排查中。通过甄别海量视频,最终办案民警锁定在火灾案发时间段内,火灾现场附近路段均有一名驾驶银灰色女式摩托车、戴红色头盔的男子出现。其中2017年10月11日那宗案件,该男子在火灾发生前后共出现了4次。通过分析研判,认定7宗火灾系同一人所为。
  经过办案民警多次走访调查后,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曾某栋(男,五华县横陂镇东山村人),于2018年3月12日在横陂镇东山村将其抓获归案。
  据其供述,2017年下半年回到五华后,因为家庭支出较大且收入不高,生活压力大,加之买彩票总是亏,让他倍感苦闷烦躁。
  落网后的曾某栋交代,7次纵火均为自己驾驶摩托车进入林区山坳、水库边,将点燃的烟头或未中彩票丢到路边杂草堆或干燥树叶中制造火灾。“10·11”放火案中,其离开现场又返回察看,发现已引发火灾,但未报警或施救,再次逃离现场。               (梅公宣)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