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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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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办喜事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9年01月12日版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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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近日,一条“不准员工办喜事宴请同事”消息迅速“走红”。乍一看,还以为是某地文明办干的,仔细看完新闻才发现,原来不是这么回事,是山西新绛县某酒店干的。此前,该酒店下发文件规定:乔迁新居、孩子满月、老人过寿、购买新车等喜事不得宴请本单位同事,否则罚款2千。(1月11日《新晚报》)
  长青村:细看该酒店的规定,也算得上实事求是:并不是禁止一切同事间的交往,只是禁止小事大办,对于结婚、父母离世还是可以邀请单位的同事的,而非不讲人情地禁止一切宴请。这既可以维护同事间的人情交往,又能控制人情交往的频率,算是适当减负。
  但需要指出的是,涉事酒店作此规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越权行为,就算初衷再好也不可对员工如此强制。应该说,酒店和员工是劳动力关系,而同事间的交往属于个人生活领域,酒店无权管理,把权力之手伸到员工的私人领域本身就是错误的。
  李万友:如今社会,处处彰显人性化,实际上企业也越来越注重人性化管理,强制员工不准做这做那,俨然与此背道而驰。此外,明目张胆强制不准员工办喜事宴请同事,表面看是“为大家好”,实质上是在制造内部矛盾。公司员工之间,除了是同事关系之外,还存在朋友关系,甚至是铁哥们、好姐妹(闺蜜)。如此强制做法,无异于逼员工不把同事当朋友看待,久而久之,所谓的“为大家好”势必沦为“害大家”。这是再浅显不过的道理。
  所以,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好也好,支持配合文明办的工作也好,首先是要把握好权力边界,其次是要讲究方式和手段,注重人性化管理,切不可本着“都是为大家好”的初衷,让权力成为脱缰的野马,把任性进行到底。
  蒋晶晶:就初衷而言,运城这家酒店推出的新规,自然是善意的。有所争议的,仅仅是“违者罚款2000元”这一疑似越界、侵权的霸道条款。当然,此事最大的看点,从来不在于“罚款”的细节,而在于企业管理者开始关注职工间的人情宴请,并制定一系列举措来对此加以纠偏与限制。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同样可以视作营造良好企业文化的一环。
  “不准宴请同事”的内部规定尽管简单粗暴,可仍不啻为是一个信号意味强烈的提醒。将员工从沉重的“职场人情债”解脱出来,这已然是维护职员切身权益、重构正常同事关系、恢复团队凝聚力的迫切事项。但愿,能有更多的企业主动担起责任,及时为过热的职场人情宴请降温。
  陆玄同:现代化企业,人永远是第一要素。通过压榨个体权益而满足集体利益,显然不合时宜。而坐在办公室里拍板出台的规定,必然呈现天然“营养不良”的病态症状,而脱离市场调研的规定也只能是纸上谈兵。酒店是搞服务接待,它代表着亲切与舒适,对客人如此,对员工也如此,要不然“一言堂”规定下的员工,在束缚与挤压中,如何能够提供优质多样的顾客服务。
  所以,在规定出台前,多听听员工意见。唯有如此,规定的普适性和约束张力才能得以体现,公司的权威才能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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