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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遗嘱”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0年03月14日
版次:
02
| 网议 |
新闻背景:近日,28岁姑娘小陈到浙江省遗嘱库订立了遗嘱,内容主要有两方面:百年后将名下房产留给闺蜜,请她帮我处理遗体捐献事宜。小陈是宁波人,因与闺蜜多年来相互扶持,一起经历很多风浪,因此将闺蜜作为遗嘱继承人。浙江省遗嘱库创始人叶世娟表示,“90后立遗嘱虽然不多,但这两年上升很快”,90后立遗嘱的人数2019年比2018年翻了一番,最小的人立遗嘱时只有22岁。(新浪新闻3月10日)
@马进彪:按常惯的家道理念来说,遗嘱的受益人一般都是家族里血缘关系最亲近的人,因为遗产的继承有着普遍性的家族式排列序次,这既是血缘关系的约定俗成,也是法律对这种约定俗成的默认与尊重,从法律上讲,如果没有特别所指或约定,受益人的序次排列就是决定受益程度的基本原则。
但从这件事上来看,小陈所立遗嘱与家族无关,确定的受益人只是闺蜜一个人而已,因此,这个遗嘱已经超越了法律被动的默认状态,而进入了更高层次契约自由的优先状态。换言之,百年后的一切,都以遗嘱形式的安排为准,更确切地说,活着的时候自己的事自己做主,死了以后也要确保做自己的主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社会理念的巨大进步,也是一种主人意识与责任意识的人性化升华。
@王钟的:28岁姑娘立遗嘱将房产留给闺蜜,从小的背景看,是她们两人平时结下的亲密友谊,遇到困难时的互帮互助,让她产生情感上的依赖和道义上的自觉;从大的背景看,则是这代人生命中重要的人不仅是远方的家人,也可能是身边的朋友。因此,将未来的遗产留给闺蜜,虽然有点不同寻常,却毫无疑问地在情理之中。
在传统思维里,立遗嘱是一件让人忌讳的事情,很多老年人都不愿意立遗嘱,因此身后财产的分配常常引发纠纷。90后是具有现代观念的一代人,他们的思想更加开放、科学素养更扎实,更乐意以务实的态度参与社会生活。在年轻的时候订立遗嘱,体现了他们未雨绸缪的生活态度,也是他们参与现代公共生活的直观体现。
@朱永华:说到底,立遗嘱是一项非常严肃又很无奈的个人法律事务,尤其是在经过精神评估、人脸识别认证、现场书写遗嘱内容、采集指纹、录音录像、见证、遗嘱密封、代为保管等一系列流程之后,更不能视为儿戏。笔者不反对年轻人立遗嘱,特别是对抗疫勇士或是从事高危职业的年轻人,提前立下“遗嘱”更能彰显“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但做人尤其是年轻人,更应该珍惜生命,对家庭、对父母乃至对国家和社会勇于责任担当,倘若人生刚刚起步就把“后事”交代的一清二楚,真不知道接下来的“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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