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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米有毒”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0年04月28日
版次: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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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近日,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时发现一批不合格的米线,溯源后,工作人员在当地市场上查出99.42吨重金属超标的大米,并公开销毁。工作人员称,这批大米购自湖南省益阳市。目前,益阳市通过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决定对7家涉事企业予以立案调查。(4月25日《每日经济新闻》)
@刘天放:“镉米”一般指镉含量超标的大米。镉通常通过废水排入环境中,再通过灌溉进入食物,水稻是典型的“受害作物”。据专家介绍,主要用来加工米皮、米线等制品的镉米中的“镉”进入人体后,除引起“痛痛病”外,累积在肝、肾、胰腺、甲状腺和骨骼中,影响人的正常活动,并引起多种疾病。
民以食为天,食品工业属于“道德工业”,容不得半点马虎。而发生在云南的镉米事件,令人触目惊心,关乎人民群众“米袋子”的事情绝不能失手。当然,还要追根溯源。据悉,湖南益阳等地出产镉米,是因为那里的土壤污被染所致。对此,还要加大治理土地污染的力度,这也是把镉米生产和加工堵在源头的正确做法。
@汪昌莲:针对云南昭通发现一批来自湖南益阳的重金属超标大米,不应止于查处涉事企业,及销毁这批重金属超标大米。大米重金属超标,销毁“毒米”更要治理“毒土”。早在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这一计划的发布,可以说是土壤修复事业的里程碑事件。因此,加快落实“土十条”,显得刻不容缓。
首先,应尽早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土壤环境保护工程重点项目,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使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对土地的新污染。特别是,提高“军令状”震慑力和执行力,强化考核和问责,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不力的地方和责任人,实行终身追责。只有终身问责,才能倒逼地方政府对土壤污染治理终身履责。
@于平:事实上,近些年来,不少地方在日常抽检和查处中发现问题食品,相关的信息公布都不够充分:只公布问题食品本身的情况,却不公布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单位及销售单位等关键信息。
这样的选择性公布,变相保护了那些违法企业,却也伤害了公众和其他合法企业。由于不知道涉事企业信息,民众很容易对涉事地方食品品牌和行业都产生不信任,最终的结果,是当地整个行业为少数企业的行为背黑锅,可能将对整个产业造成重创。鉴于此,从镇雄到益阳两地监管部门在查处“镉大米”的同时,也宜同步公布被查“镉大米”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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