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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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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推进百草枯专项整治

国内禁售 只能出口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0年09月26日版次:07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张玉丹)据农业农村部9月25日消息,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加强百草枯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百草枯监管措施,持续深入推进百草枯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强化证件核准,严格百草枯母药生产和出口资质。要求在2020年11月1日前,对百草枯母药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和条件进行核查,无生产许可证的不再保留其百草枯母药和制剂的仅供境外使用农药登记证。现有百草枯仅供境外使用农药登记证的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辖区内百草枯母药生产许可证件核准情况及处理意见建议报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通知强调,根据农业农村部第269号公告,百草枯母药生产企业生产的百草枯产品只能用于出口,不得在境内销售。
  通知同时要求,要建立百草枯生产经营月报制度,着重打击非法添加百草枯的行为,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经营百草枯产品的行为,加强对敌草快、草甘膦、草铵膦等灭生性除草剂产品的监督抽查,重点抽查是否非法添加了百草枯隐性成分,一旦发现非法添加行为要追溯求源,及时追查其进货来源和生产源头。要适时派出检查组开展飞行检查,重点检查百草枯母药生产企业、受托出口代办贸易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对于非法生产、经营百草枯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对于非法生产、经营百草枯的“黑窝点”要依法取缔,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据了解,近年来,百草枯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一些地区仍存在着非法添加百草枯、违规经营百草枯现象,导致百草枯中毒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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