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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将不再区分城乡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1年07月29日
版次:
01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7月28日从民政部2021年度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最近发布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对低保制度作出了一定的调整,为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办法》删除了有关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的概念,所有规定不再区分城乡,统一规范为“最低生活保障”。
《办法》适度拓展了低保范围,明确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其中,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简化优化审核确认流程方面,办法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程序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不再将民主评议作为必须环节,仅提出对公示有异议的低保申请对象,可以开展民主评议。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延长至4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确认同意,应当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街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近年来,民政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各地规范低保工作,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311.1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773.1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538万人。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了694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达到6150元/人·年,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6.4%、8.4%。2021年1—6月累计支出低保资金915.8亿元。
2020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制度,规范完善低保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结合近年来低保制度的实施情况,在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基层工作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民政部研究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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