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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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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总局叫停槟榔广告引热议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1年09月25日版次:05
  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发布通知,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通知一经发布,引发网友热议。
  槟榔是流行于湖南、海南、福建等南方地区的食物,在当地人眼中,槟榔就是日常零食。来自湖南槟榔食品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湖南省槟榔食品生产企业主要位于湘潭、益阳、长沙三地,带动相关产业超过500亿元,发展了2.7万余家从事生产、加工、销售槟榔的企业,形成了以口味王、胖哥等品牌为代表的槟榔产业链。
  但早在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就将槟榔列为“一级致癌物”。同级别致癌物,还包括砒霜酒精,黄曲霉毒素等物质。其成瘾性也在一些国家被重视。
  最早的一纸槟榔广告禁令,是上世纪90年代由厦门市政府发布,要求本地市场停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
  但直到2019年,在槟榔消费与生产大省湖南,当地省级槟榔食品行业协会才向会员单位发布了禁止任何形式广告的文件。受该文件影响,连续多年赞助湖南台春晚的口味王放弃了2020年春晚的赞助。然而经过短暂蛰伏,张新发、口味王等头部槟榔企业宣传广告卷土重来。
  多年来,各地发布过一些针对槟榔的限制性文件,但槟榔广告并未得到根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因为“法无明令禁止”。我国未明确定性并禁止生产、销售、食用槟榔。而且在中医看来,槟榔具有一定药效,被2020年国家药典收录其中。
 点 评
  医学界认为槟榔致癌,一些企业界人士宣称新技术能让槟榔安全有保障。相关部门应及时介入,用科学客观、公开公正的检测数据为槟榔定性。在此之前,叫停槟榔广告很有必要,尤其不能让不明就里的未成年人被误导,冒着危害健康的风险去追这种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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