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
新农村推动力
南方农村报
02版: 评论
<< 上一版
下一版 >>
版面导航
+
放大
-
缩小
●
默认
“谣言流量”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1年12月18日
版次:
02
| 漫谈 |
新闻背景:近日,多个互联网平台被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约谈、处罚。当前,社交资讯平台不断增多,一些平台汇集了数以亿计的用户,是社会舆论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别有用心的个人账号通过发布博眼球的谣言赚取流量的行为不断出现,这对网络平台的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挑战。
@吴燕婷:不实言论不仅占用了公共资源,还极易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一般而言,突发事件、公共议题出现,总会伴随着各种各样的极端言论,一些典型的“带怒党”情绪先行、理性缺位、共识难得,给涉案的当事人、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带来了不少困扰,最终全社会都得为不实言论买单。
网络谣言屡禁不止的根源究竟在哪?究其本质,网络平台与个人账号、营销号之间有一个共同的默契,那就是“流量变现”。平台与账号形成了紧密的利益捆绑。网络平台拥有技术、数据,通过推流、置顶、引导等手段就能炒热一个话题。而这也无形中为个人账号、营销号肆意编造、炒作舆论话题提供了空间,也让网络造谣、网络谩骂、网络抨击等行为看到了机会。
如何打破“谣言流量变现”生意经?首先,要加快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完善跨部门、跨领域的网络生态治理协调机制,引导平台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和治理责任,动员广大网民积极参与,营造网络生态治理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其次,要压实平台责任。广大平台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自觉维护网络传播秩序,真正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最后,切实提高造谣违法成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各方的网络行为,还社会一个清朗的网络环境。
@陈丽:随着网络传播的快速发展,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等都发生着深刻变化。而网络中充斥着一些煽动舆论的“好事之徒”,看热闹不嫌事大、“助纣为虐”的营销号,以及不明真相、盲目跟风宣泄情绪的网民等,打破了道德底线,更伴随着侵权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必须坚守法律法规的底线,依法依规从事互联网信息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谣者躲在屏幕背后,并不能逃避法律的严惩。
上一篇:
拐卖困境中的女孩也要被“看见”
下一篇:
老人烧柴被封炕
环保也要有温度
上一篇:
拐卖困境中的女孩也要被“看见”
下一篇:
老人烧柴被封炕
环保也要有温度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