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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面暂停”到“全面规范” 陆丰市推进农村建房审批知难而进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2年08月02日版次:01

  规范农村建房行为,考验基层政府治理能力。 赵继林 摄

  南方农村报记者 谢晓莉 袁瀚

  “好不容易盼到自己的孩子有能力建个房子,可要办手续才能建房,怎么这么麻烦?!”
  今年以来,汕尾陆丰市着力推动农村建房报建审批工作。面对个别群众的不理解,陆丰市政府直面这一“老大难”问题,知难而进,并尽力弥补短板。
未批先建
一年半新增违建1700多宗

  “以前农村建房没有规范的程序,相关政策一直空白。”陆丰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改革股股长林明华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由于农村宅基地管理比较薄弱,存在未批先建、超标准占用宅基地、侵占耕地建设住宅等问题,相关规范性政策的出台尤为紧要。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和自然资源厅于2020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各县(市、区)需要在此通知实施之日起2个月内建立健全本地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度。
  《陆丰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延迟至2021年10月29日出台。《实施细则》明确了农村宅基地建房要严格遵循“先规划、后审批”和“一户一宅”的基本原则,并且对宅基地申请和审批手续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但《实施细则》发布后,违建行为仍屡禁不止。
  “我市农村建房速度快,农民又觉得报建流程慢,不愿意走报建手续,所以这些新建房全都属于违建,其中不少是《实施细则》出台之后新建的。”林明华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1月至今,全市新增农村建房约1700多宗,都没有办理农村宅基地建房报建和审批手续,均属于违法违规建房行为。
通知喊停
农村建房一律停止审批

  为了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2022年4月8日,陆丰市农业农村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全面暂停农村建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市范围内农村建房一律停止审批,立即暂停农村建房(含在建)行为,待全市优化提升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再严格按建房审批程序办理。
  “全面停工后,施工队怎么办,已购的建材怎么办?”“很多老旧房需要重建才能居住,这让那些人怎么办呢?”《通知》引起关注。
  “我们的初衷是想要规范农村建房,但没想到反对声音这么多,也确实存在考虑不够周全的地方。”林明华称,全面暂停农村建房的规定施行期间,所有新建和在建行为一律被制止,违建房屋会被贴上封条。个别群众对此项规定不满,“有农户经常给我们打电话,反映他们正常的建房进度受影响”。
撤销通知
应群众要求调整规定

  陆丰市直面问题,聆听群众声音,及时采取措施。
  该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部门决定重新调整规定,于6月6日发布了《关于全面规范农村建房行为的通知》。此次通知规定“停止一切农村违法违规建房”,即全市范围内一切没有取得审批手续的农村建房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已经合法审批的农村建房行为不受限制。同时,该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建房审批工作,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推进农村建房审批工作很有难度,因为农民还不习惯,并且难以接受这一做法。”林明华颇有感触地说,乡镇一级不仅要做好宣传工作,树立正面典型,引导农民去了解农房报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还要加强执法和巡查的力度,杜绝农民产生偷建、抢建等侥幸心理。
  规范农村建房行为,考验基层政府治理能力。                                        赵继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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