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
新农村推动力
南方农村报
05版: 民生
<< 上一版
下一版 >>
版面导航
+
放大
-
缩小
●
默认
乡村振兴用地有九方面负面清单
《广东省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发布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2年11月10日
版次:
05
(上接第一版)
鼓励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根据《指引》,乡村振兴建设涉及占用耕地的,应依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涉及占用其他农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凡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耕地且未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或涉及无合法来源的建设用地,建设占用时实际地类为耕地的,均须按照耕地地类报批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由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并用于开垦新的耕地,或者通过调剂使用补充耕地指标的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乡村振兴建设鼓励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使用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列出九方面负面清单
在乡村振兴用地负面清单中,《指引》列出了九方面乡村振兴用地相关禁止性要求:
(一)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二)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三)严禁违规占用耕地进行农村产业建设,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不得造成耕地污染;
(四)严禁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严禁在农业大棚内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
(五)严禁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名开发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等房地产项目;
(六)严禁挖山填湖、削峰填谷、挖湖造景或毁林、破坏水域水系;
(七)严禁在农用地转用报批中占多批少、应转未转;
(八)严禁擅自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转租;
(九)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
上一篇:
广州8区暂停线下教学
下一篇:
“双11”莫轻易下定
上一篇:
广州8区暂停线下教学
下一篇:
“双11”莫轻易下定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