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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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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部门: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5000元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2年12月31日版次:05
  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作出系统部署。意见提出,到2023年6月底,各地非学科类培训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基本健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意见》强调,各地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资质。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非学科类机构须依法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后,再依法进行法人登记。要对现有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对标整改。
  《意见》强调,要规范非学科类培训日常运营。非学科类培训内容应符合培训对象的身心特点和教育规律,不得开设学科类培训相关内容。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不得晚于21:00。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坚持公益属性,实行明码标价和信息公开。培训收费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鼓励采取先提供培训服务后收费方式运营。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意见》还要求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促进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不得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结果与大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
 点 评
  “双减”政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减轻学生的负担,如果不在学科类培训上“内卷”,就在非学科类培训上“内卷”,那么与政策初衷是相违背的,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多面发展也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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