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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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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万元存款”被行长挪用,案发后银行只肯赔一半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3年03月25日
版次:
05
近日,一名储户的243万储蓄被行长挪用,银行却告知“只能赔一半”的新闻,牵动着不少网友的心。
2008年,为帮时任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江宁支行银行负责人的时某宁完成任务,李先生一家分别使用3个身份证,在其银行存入了135万元。在之后的10年时间里,为了帮时某宁完成储蓄任务,除了陆陆续续往里面存钱之外,每年还会连同当年利息一起再存入银行,已累计约243万元。
2018年底,李先生一家发现存在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江宁支行的存款取不出来了。直到警方介入,他们才发现存折上除第一笔存款信息是真实的外,其他存取记录都是假的。
次年4月,时任银行行长时某宁被抓获,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退赔被害单位银行人民币2430109元。
刑事官司判了,但钱还是要不回来。于是李先生一家将银行告上法庭。法院作出银行返还储户存款的判决。
不过,银行却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2年5月13日,南京市中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民事裁定书》。对于一审判决,银行认为该行与涉案储户之间不构成储蓄合同关系,系委托时某宁处理,且储户长期不查询不符合常理,原告在处理自身存款中也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义务。银行只承认赔偿受害人120万元,也就是损失金额的一半。对此,李先生表示无法接受。
对于李先生的遭遇,不少网友表示同情,不理解银行所说的储户在处理自身存款中,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义务。
3月21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发布声明回应称,待案件终审判决后,将严格执行法院判决。
点 评
我国的商业银行有着世界一流的风控体系,社会公众没有必要因为此案而引发不必要的联想,甚至产生不必要的恐慌。相信正义决不会迟到,只要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基于刑事判决基础上的附带的民事赔偿理应也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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