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
南方农村报
01版: 要闻
<< 上一版
下一版 >>
c
版面导航
+
放大
-
缩小
●
默认
广东明确生育支持18项措施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3年06月08日
版次:
01
《实施意见》提出,实施乡村幼儿园质量提升等项目,提高教育水平,补齐农村地区资源短板。 新华社图片
为推动全省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提出,不断深化优生优育及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完善托育、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生育支持措施,落实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等多方责任,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积极开展示范托育机构建设
优生优育是减少出生人口缺陷、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保障儿童健康的基础工程。《实施意见》在优生优育方面提出了优化生育全程服务、提升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强化生殖健康服务、提高婴幼儿家庭照护能力等4项措施。加强妇幼保健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体系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省、市、县级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
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实施意见》从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壮大发展,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促进托育服务提质培优3个方面推动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每个地市编制出台“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统筹利用财政资金、专项债券以及土地、税收等政策,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探索建立普惠托育机构开办建设补助、托位补助以及示范托育机构“以奖代投”制度。积极开展示范托育机构建设和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市、县分别建成1个市级示范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1家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到2025年创建不少于4个示范城市。
促进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发展
《实施意见》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分别作了部署。在学前教育方面,提出巩固提升“5080”攻坚工程,“十四五”期间新增33万个以上公办幼儿园学位,新建、改扩建2500所公办幼儿园;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幼儿园设立为公办幼儿园;实施“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国省两级实验区培育、乡村幼儿园质量提升等项目,提高教育水平,补齐农村地区资源短板;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落实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在义务教育方面,组织实施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推动珠三角地区对口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巩固拓展“双减”工作成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形成科学育儿观念;加强校园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建立正向婚恋观、家庭观。
《实施意见》提出强化生育保险保障作用,将更多有关生育的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工作;将住院分娩、产前检查等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构建生育友好型就业环境
《实施意见》提出了推动构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和加强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的工作部署。鼓励用人单位将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相关措施纳入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方式,帮助职工解决困难。鼓励有条件地区结合学位供给情况,探索推动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入园)“长幼随学”机制,方便家长接送孩子。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配备必要母婴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服务。由志愿服务组织与社区结对,开展亲子服务、“四点半课堂”等志愿服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超长工作时间、超时加班以及侵害妇女劳动保障权益等违法行为,引导用人单位建立更加科学和人性化的工时制度,减轻职工工作负担,保障职工正常休息休假权益和妇女劳动就业合法权益。
在人口服务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人口管理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流动人口生育支持保障;优化生育登记服务,全面落实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申报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机制和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深入开展“暖心行动”。 □央视网
上一篇:
第十九届文博会开幕 推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
下一篇:
上一篇:
第十九届文博会开幕 推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
下一篇: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