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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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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上班三个月 前员工起诉*ST正邦

巨额索赔15.6亿元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3年12月05日版次:10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重整计划正如期推进,但近日公司却再次惹上了诉讼。有意思的是,这次的原告并不是*ST正邦债权人,而是一个仅在公司任职三个月的前员工。
  12月1日,*ST正邦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了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原告马先锋因商业秘密侵权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广西正邦广联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讼金额15.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诉讼金额较大,且原告为公司前员工,属实较为罕见。马先锋曾系公司子公司广西正邦广联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其就职期间为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
  上班仅仅三个月,为何巨额索赔15.6亿元?马先锋认为,其在职期间通过月度会议等渠道挖掘了两个项目,负责主导项目、独自完成设计项目核心方案,被告已采纳了原告提供的成本改善设计项目方案。原告认为公司侵犯了其商业秘密。
  对此,马先锋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ST正邦及公司子公司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广西正邦广联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判令混同公司被告一、二、三共同支付商业秘密侵权费用13.57亿元,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并禁止三被告继续使用该两项商业秘密,并支付上述费用按一年期贷款利率3.55%计算利息2.03亿元。
  事实上,这并不是马先锋第一次上诉*ST正邦,其之前在广西已对*ST正邦进行多次仲裁上诉,就其在职期间加班工资、配股、年终奖损失、项目提成、经济赔偿金等事项共计1803万元提起过仲裁及诉讼。
  2022年5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判决广西正邦广联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告马先锋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3495元,解除原告马先锋与被告广西正邦广联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及其《商业秘密保护合同》中约定的保密协议条款等。
  一审判决后,马先锋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二审,并变更一审中的一个上诉请求“三被上诉人支付项目提成1794万元”为“三被上诉人支付项目商业秘密的利益6.97亿元及禁止三被上诉人使用两个项目的商业秘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马先锋主张项目的商业秘密被侵害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马先锋可另行主张,最后维持原判。
  广西二审以后,时隔一年,这一次马先锋追到了南昌,索赔金额也从之前的1803万元变更为了15.6亿元。
□刘建 王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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