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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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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强制性国标开始施行

包装成本不得超过售价的20%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4年04月04日版次:04

  村民在分拣包装刚采摘的鲜桃。

  4月1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该标准由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明确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一是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二是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
  问:什么是生鲜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
  答:《标准》规定,过度包装指的是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或包装成本超过要求的包装。依据《标准》中适用范围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蔬菜(包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生鲜食用农产品商品的销售包装。
  问:进口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也需要参照《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符合包装物减量的要求?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提供。因此,进口生鲜食用农产品在国内销售需要符合该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
  问:对于有些生鲜食用农产品,货架销售符合层数要求,但电商销售使用快递之后,快递包装是到消费者手上的。这个快递包装是否算销售包装?
  答:鉴于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生鲜、易腐等特性和产业需求,销售包装在生鲜食用农产品商品供应链中还有保鲜、保活等功能,《标准》中3.2条款“销售包装”的定义中特别注明“不包括物流防护包装以及冷却、气体调节、防潮等保鲜保活功能性用品”。快递包装为物流包装,因此不算销售包装。
  问:哪些包装材料计入包装层数?哪些包装材料不计入包装层数?
  答:包装层数的计算过程中,装入整个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网兜/网套、两种材料叠加组合包装、抽屉式组合包装计为一层;简单捆扎绳、标签、标识、衬垫、隔离物、填充物、缓冲物、贴体包装、紧贴销售包装外的热收缩薄膜不计为一层。计算时,直接接触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包装为第一层,依次类推,最外层包装为第N层,N即为包装的层数。
  问:哪些包装材料计入包装成本?哪些包装不计入包装成本?
  答:计入包装成本的销售包装包括:包装材料、拎袋、网袋/网兜、网套、捆扎物、衬垫、小型工器具、非生鲜食用农产品类赠品等,不包括冷却、气体调节、防潮等保鲜保活功能性用品。
  问:农产品销售价格容易波动,以哪个销售价格作为判定包装成本是否超标的依据?
  答:依据《标准》中“5.5包装成本”计算方法的说明“商品的销售价格是指合同价格,未签订合同的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准,均为该商品所属批次的最高价格”,商品的销售价格为所属批的最高合同价格。
  问:消费者如何快速判断包装是否属于过度包装?
  答:消费者一般可以通过“一看、二数、三算、四问”,简单判断商品是否属于过度包装。“一看”,就是要看商品的外包装是否为豪华包装,包装材料是否属于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二数”,就是数清包装层数,判断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类包装是否超过3层,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类的包装是否超过了四层;“三算”,就是要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并与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进行对比,看是否超标;“四问”,询问包装材料成本与销售价格,计算两者之比,看是否超标。上述只要有一个不符合要求,就可以初步判定为不符合标准要求。
  问:包装空隙率如何判定?
  答:(一)称量或者找出生鲜食用农产品总质量、种类及其对应质量。根据生鲜食用农产品品类和对应质量确定各自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二)计算出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三)测量商品的外包装体积。(四)将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和实测的外包装体积进行比较,若实测外包装体积大于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则包装
空隙率不符合标准要求,如果实测外包装体积小于等于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则包装空隙率合格。
□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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