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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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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正制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4年04月13日版次:03

  图为广州市花都区红山村,该村为旅游文化特色村。

  南方农村报记者 杨娉婧

  2024年广东立法工作“规划图”出炉。4月11日,广东省立法工作会议召开,披露了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审议法规项目45项,其中,继续审议项目4项,初次审议项目18项,预备项目23项。
  记者梳理发现,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强化对改革开放、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促进海洋经济等重点工作,加强高水平法治供给,是2024年度广东立法工作的“重头戏”。另一方面,也有多部法规对老百姓民生关切作出积极回应,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以“小切口”立法推动做好民生大文章。
开展新型集体经济专题调研
  去年以来,广东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省2万余个行政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特色文旅,进一步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2023年,广东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9194.8亿元,同比增长5%;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2.3%。
  但也存在产业结构有待细化、人才供给能力不足、要素配置不够高效等短板弱项,亟待制定法规提供法治保障。
  为助推“百千万工程”深入实施,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条例、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被列为今年立法计划的初次审议项目,县域经济振兴条例被列为预备项目。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已建立起草工作专班,计划将于今年9月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
  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审议广东关于发挥专项债效益支持“百千万工程”情况的报告,开展推进民族地区实施“百千万工程”情况专题调研,检查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继续深入开展新型集体经济专题调研,推动积极探索新型集体经济的多元化发展路径。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立法
  林草兴则生态兴,生态兴则文明兴。记者注意到,制定林长制条例、河湖长制条例被列入了今年的继续审议项目。其中,林长制条例拟于今年5月进行初次审议,河湖长制条例拟于今年9月进行初次审议。
  推进绿美广东建设是近年来广东立法保障的优先事项。去年,广东有不少务实管用的立法走在全国前列。例如,审议森林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在全国地方立法中率先规定了林长制考核内容,率先规定了根据生态功能区保护需求和森林质量状况实行差异化生态补偿;审议生态环境教育条例草案,在全国率先对全国生态日作出地方立法回应,围绕基层教育、学校教育、基地创建等方面作出了更具体明确的规定,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
  今年的立法计划继续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对涉及的相关法规和立法问题,及时开展重点研究,积极推进立法进程。
将编印《县乡人大工作动态》
  从2018年起,广东每年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已成为广东人大的一项品牌工作。2023年开展的“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代表主题活动全省13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中有94%参加,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近3万件,当月推动解决近2万件,形成代表建议6000多件。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开展“绿美广东·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根据活动安排,3月至6月,省人大常委会与韶关、梅州、云浮三市人大常委会共建“北江、韩江、西江流域水源涵养人大代表林”,同时,全省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通过“认种、认养、认捐”等渠道,积极打造“人大代表林”,并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其他活动;7月开展集中履职活动;8月至11月对主题活动中代表提出的建议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督办和跟踪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此外,在深入推进县乡人大工作方面,省人大常委会计划继续召开经验交流会、开展创新案例征集,编印《县乡人大工作动态》,积极总结推广乡镇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县乡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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