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
南方农村报
02版: 评论
<< 上一版
下一版 >>
版面导航
+
放大
-
缩小
●
默认
警惕明码标价 之下的消费陷阱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4年10月01日
版次:
02
| 农讲所 |
9月28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在江苏南京德基广场么凤士多德基店遭遇“话梅刺客”,一颗话梅卖71.6元,一斤话梅高达3580元。9月29日,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称,商家将克数和价格写在罐上,虽属明码标价,并没有违反价格法,但若字体问题属实,会要求商家整改。
传统认知中,零食类商品多以“斤”为单位,而该店选择以“50克”作为基本计价单位,且“50克”字体显著小于价格数字,这种做法即便在法律层面未构成直接违规,但在道德层面上,无疑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一种漠视。
而此类现象频繁发生,反映出市场监管的某些盲点。尽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明确规定,不得通过显著弱化不利于消费者的价格条件来进行价格欺诈,但“以克标价”等新型价格策略仍游走在规则边缘。这要求监管部门在确保商家明码标价的同时,还需细化监管措施,关注计价单位的规范性,以及是否存在故意混淆视听的行为,从而有效打击这类打擦边球的商业操作。
商家的长远发展应建立在诚信经营的基础上。正如“一颗话梅卖71.6元”事件所示,看似合法的明码标价,若缺乏诚意与透明度,最终只会反噬其身,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明码标价不应成为商家规避责任的遮羞布,而应是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石。监管部门、商家及消费者应共同努力,堵住规则的漏洞,营造一个公平、透明、诚信的消费环境。 □萧飞
上一篇:
“微短剧”
下一篇:
加强耕地保护,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基石
上一篇:
“微短剧”
下一篇:
加强耕地保护,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基石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