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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权强县、财政下沉
广东出台28条改革措施促进“百千万工程”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5年05月22日
版次:
01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持续改善农村民生,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应有之义。
南方农村报记者 林伊晴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以改革更好促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若干措施》,围绕健全县域高质量发展动力机制、县域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以及强化组织保障提出28条改革措施(下称“28条”),助力“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取得扎实成效。
深化扩权强县改革
增加地方自主财力
县域是“百千万工程”的主战场。“28条”指出,要健全县域高质量发展动力机制。具体措施包括深化县镇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财政体制激励导向、健全县域投融资机制、打造高水平县域营商环境。
在深化县镇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完善县(市)“点菜”,省、市“上菜”的菜单式赋权方式,通过下放、委托等方式赋予县(市)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县直报省、省直达县”改革。深化人口小县机构改革,推进人口小镇集约集聚发展。推进赋予特大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改革。推广县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成果。
强化财政体制激励导向。完善省以下财政收入划分,优化调整共享收入分成比例,促进收入下沉,增强地方自主财力。国家税制改革和体制调整增加的地方收入原则上向市县倾斜分配。强化转移支付激励导向,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
健全县域投融资机制方面,推动财政“补改投”改革扩面提质。深化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加大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政银企债基”联动,支持国企承接更多专项债券项目,壮大县域国企实力。培育县域国企作为市场发债主体,支持担保体系为县域国企增信,激励县域通过市场化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资源,加大对县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中长期信贷投入。
“一县一策”壮大特色产业
绿色低碳产业释放新动能
产业是县域经济的核心支撑。“28条”提出要健全特色产业培育机制、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创新园区平台建设管理运营机制、推动科技赋能县域产业发展、创新绿色生态化发展模式等几项具体措施。
在健全特色产业培育机制方面,建立“一县一策”支持县域特色产业发展机制,发挥龙头企业链主作用,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充分挖掘县域“土特产”资源,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加强产品设计、品牌宣传和营销服务。强化现代化海洋牧场、海上风电、海工装备等发展建设能力,加力建设沿海渔港经济区,推进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建设省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在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机制方面,健全农产品深加工机制,拓宽农产品就近就地转化增值渠道,培育壮大预制菜等食品工业,积极推动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发展。整县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高水平建设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做好万绿湖世界级“湖泊+”文章。用好过境免签政策,健全文旅资源推介和游客引流机制。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县域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建立健全支持美丽城市(县城)先行示范建设激励推进机制。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试点,开展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试点试算,有序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创新开展水权、碳汇、森林覆盖率指标等权益交易。
鼓励发放购房补贴
支持农民进城买房
“百千万工程”如何与发展新型城镇化统筹推进衔接?广东又如何进一步推进以县域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
“28条”提出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健全城市更新机制、优化乡镇分类建设机制、完善住房保障机制、健全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等几项具体措施。
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方面,“28条”指出树立全周期理念,健全县镇村规划设计体系,优化县城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提高县城规划设计水平,统筹做好县城城市设计和重要节点片区城市设计,推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模式。健全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协同推进机制,推动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压茬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
健全县域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机制,系统推进好房子、好社区建设,完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和供应机制。鼓励因地制宜采用发放购房补贴、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商品房收储、房票等形式支持进城农民购房,保障住房需求。健全农房有机更新机制,探索联建房、集约式住宅等农民住房保障机制。
“28条”还提出,加强典型镇培育,探索中心镇、专业镇、特色镇建设新路径,聚合资源推动一批中心镇按照小城市标准规划建设,重点培育打造一批工业重镇、商贸强镇、农业大镇、文旅名镇。
健全产粮大县支持政策
探索建立“土地超市”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持续改善农村民生,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应有之义。“28条”提出,要健全稳粮保供机制、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健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完善现代乡村治理机制。
在稳粮保供方面,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产粮大县支持政策,优化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
在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方面,一是要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同联动机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二是要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市场运行机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入股、托管、租赁、合营等多种方式与其他市场主体开展合作。三是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创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配套制度,探索建立“土地超市”,健全闲置农房流转和盘活利用机制。
在美丽乡村建设和现代乡村治理方面,要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农房风貌管控提升,推广智能建造等新模式,完善乡村植绿护绿机制。深化“1+6+N”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推进农村客货邮发展
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方面,“28条”提出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健全城乡贯通、内外融合的现代快递物流网络,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发展农村物流统仓共配,多措并举降低物流成本。
在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衡配置方面,要加快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广跨区域结对托管模式,建设乡村教育数字资源服务体系。深化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银发经济,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统筹城乡、线上线下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创新青年人才入县下乡创业就业机制,营造良好县域引育用人环境。
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创新完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配套制度,探索整治形成指标收储机制,完善指标跨区域交易调剂规则。探索建立建设用地周转规模支持制度,保障农民建房以及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探索建立“土地超市”,健全项目用地精准对接机制。
在产业协调发展方面,高水平打造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产业转移合作园区等产业承接平台,创新“飞地经济”、托管运营等产业合作模式。深化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对口帮扶协作,引导省属国有企业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布局。
“28条”提出,要强化组织保障。健全改革高效落实机制,坚持主抓到县、由县主抓,健全省级统筹、部门协同、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县(市、区)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和“施工队长”,认真抓好改革举措谋划部署和推进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1-2年内取得实质性突破,3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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