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函照登 南方农村报: 4月19日贵报第2版就高州顿梭镇个体工商户提出的“验(换)营业执照收取‘河堤维护费’和‘个私协会员费’”一事作了详尽解答,一时间在当地群众中引起热烈讨论,人们纷纷指责工商管理部门应严格依法办事,不能视法律为儿戏! 但时至今日,两个多月过去了,前来办理验(换)或新办执照的个体户不管是否自愿,60元的“个私协会员费”仍照单全收,20元的“河堤维护费”也没得商量。按照相关的政策规定,强制收取的“河堤维护费”和“个私协会员费”属严重违规。 “上面有上面的政策,地方也有地方的政策,我们受市(县)领导,只能执行市府的文件。”一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员道出了原委。 一个市(县)有数以万计的个体工商户,每年贡献的“个私协会员费”和“河堤维护费”是一笔庞大的收入。正是金钱利益的驱动,才使地方政府视中央和上级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为儿戏。在今天这个法治的社会里,为什么中央的政策法规到了地方竟成了一纸空文?地方政府与中央的步调为何如此不协调?这是对法治社会莫大的讽刺! □高州顿梭读者 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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