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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一审判死缓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09年11月05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南农


■东莞打工仔捅死台商新闻追踪
  本报讯 2日,东莞大朗某五金厂工人刘汉黄因工伤纠纷捅死两名台湾籍高管并致一人重伤一案一审宣判,东莞中院判处刘汉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赔偿原告及家属120多万元。听完宣判,刘情绪失控,当庭表示将继续上诉。
  宣判结束后,刘汉黄当庭表示要继续上诉,情绪也越来越激动,大叫称这个判决结果是“人类的悲哀”,说自己“两次对命运低头,为何要把他逼上绝路”,愤怒、悲伤之情溢于言表。在一个多月前,刘汉黄案开庭时,刘在法庭上多次求死,对被害人也当庭下跪,但从未有宣判时的激烈情绪。记者问刘汉黄曾当庭求死,为何面对死缓的判决情绪如此激动,刘汉黄长叹一声,没有作答。
  对于这个结果,刘汉黄的辩护律师管铁流认为,死缓比最坏的结果要好,法院充分考虑了被害方有严重过错的事实,但是如果直接判无期或者是其他从轻判决会更好。
  受害方律师则表示,是否上诉,将跟被告协商后再定。
(南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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