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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倒户每户补助万元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3年06月01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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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近期全省强降雨导致的洪涝灾害,目前省财政厅已安排2.81亿元用于支持省内防汛救灾复产重建工作。省内房屋“全倒户”每户将可获1万元补助,并获得为期3个月的每天10元钱和1斤成品粮的过渡期救助,相当于每户“全倒户”约可获得10900元和90斤成品粮。
  此次省财政拨付资金中,将按照每亩30元的补助标准,安排灾毁基本农田垦复省级补助资金3350万元,用于韶关、河源、梅州、清远等4市灾毁基本农田垦复工作。另外,省财政还将从中安排1028万元,按照蔬菜种植50元/亩、蔬菜大棚1000元/亩的标准,用于受灾地区的蔬菜种植基地临时补贴。
  对今年洪灾灾害中死亡的人员,省财政也将参照汶川地震灾后每人8000元的国家补助标准,安排因灾死亡人员抚慰金和丧葬费补助47万元。另外,省财政还将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灾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地质灾害巡查与应急治理;安排教育救灾资金248万元,支持各地受灾中小学维修校园校舍及购置教学设施设备。
  省财政厅介绍,此次2.81亿元补助中,还将安排3000万元用于受灾严重的韶关、梅州、清远三市应急救灾;另外还将安排中央防汛补助资金4000万元、省级水利防汛救灾补助资金2000万元,帮助灾区修复水毁水利设施;对于暴雨造成韶关等10个市公路水毁严重的情况,还将拨付2000万元用于公路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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