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吉伟德
◆虽然对违法犯罪者滥施同情有可能纵容恶,但避免生存于社会底层者走向绝望,以致其中个别人采取极端方式表达诉求,的的确确需要一张张“社会良心罚单”来展现善的力量。 6月11日上午10点,湖南省江永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村民承包的杉树林里,有人正在盗伐树木。经查,盗伐林木者是一名72岁的老人,作案动机竟然是为了端午节给孙子买些粽子尝尝。老人得到了杉树林承包人的谅解,民警也依法免除了对老人的处罚,并拿出200元钱塞到老人手里(6月12日《潇湘晨报》)。 此事又是一段情与法的纠结:于法来说,无论什么理由,都无法替老人的盗伐行为开脱,其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若违法甚至犯罪行为都可以被放过,那么社会将无规则可言;于情来说,一个人铤而走险,甚至以身试法,或有几多隐情,其悲其难无以忽视。如是我们漠视了这背后的真问题,其实就等于纵容了人性之恶的存在。为求一点粽子而盗伐树木——公众要读得懂其背后的个体艰难。 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假若我们是那个处于困境中的人,又将作何选择,是不是也会作出相同或类似的举动?这是一个没有答案、其实又有答案的问题。在情与法之间,我们除了维护法律的权威之外,还需要“请为我们的良心交罚金”的担当与救赎:1935年,时任纽约市长的拉古迪亚曾在纽约贫民区的一个法庭旁听了一桩面包偷窃案庭审,法庭判偷面包的老太太10美元罚金。审判结束后,身为纽约市长的拉古迪亚从旁听席上站起身,脱下自己的帽子,往里面放进10美元,然后面向旁听席上的人说:“现在,请每个人另交50美分的罚金,这是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与社区。” 回到江永案件,在获得了承包人谅解的情况下,民警对“盗林买粽”的老人免于处罚并没有问题,还彰显了“法律不外乎人情”的法治原则,再拿出200元钱用于救助,何尝不是“为我们的冷漠支付费用”的道德救赎?当一个人为一块面包、几个粽子而不惜以身试法时,仅高举法律大棒已经难以奏效。此刻最为重要的是,公权与社会不能无视其苦难的存在、充当单纯的执行者,还应成为贫弱群体的救助者。 如果法律无法实现为社会疗伤的目的,那么即便再公平也难以成为时代进步的推动力。当下社会,每个人的利益紧密相连。面对苦难,谁也无法置身事外。若无视别人的苦难与贫困而不施以援手,潜藏在社会中的风险就会越积越多。盘点近年发生的极端案件不难发现,来自底层的绝望者已经成为社会“恐怖活动”的重要主体。新近发生的厦门公交车纵火案,以及之前发生的一些校园凶杀案,虽然犯罪者无可饶恕,但正是他们对社会的愤怒和不满,成为惨烈悲剧的酝酿土壤。 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因为当地部门对“盗林买粽”老人扶助不够、周边民众对其困顿生活未能关注,才让他不惜铤而走险,也要尽到一个爷爷的责任。从这一点来说,此案中,我们每个人都应反省。虽然对违法犯罪者滥施同情有可能纵容恶,但避免生存于社会底层者走向绝望,以致其中个别人采取极端方式表达诉求,的的确确需要一张张“社会良心罚单”来展现善的力量。让我们在心中为曾经的冷漠支付费用,唯有用责任与爱心,才能让社会少些暴戾,让生活多份安全。 (作者系基层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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