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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日渐成为寻衅滋事犯罪主体
为“面子”“义气”斗殴触刑犯罪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3年08月01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吴凤茹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成为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大多数事情的起因仅因一句调侃,一次小争吵,一种抱着“为哥们出气”、“挽回面子”的目的而引发的,殊不知其行为已触犯了法律。下面就是三个典型案例。
为“面子”制造事端
  17岁的阿超因私带当地中学女生外出被该校老师批评教育。后在朋友家聊天时提及此事,“义气”哥们都对阿超的尴尬遭遇表示“义愤填膺”,当即有人提议到该校去砸车“教育”老师,以泄心头之愤。几个“义气”哥们便制定了行动计划,分头准备铁锤、铁管、摩托车等砸车“装备”。案发当晚凌晨3时,阿超等人摸黑翻墙进入该校,找到校内的三辆小车,对着挡风玻璃同时开花,车辆警报器响后几人便翻墙逃离现场。经鉴定,三辆汽车被损坏的总价值为3150元。归案后,五华法院审理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阿超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斗嘴不过便伤人
  阿曾是五华县一名17岁的少年,初中毕业后到县城工业园区一家工厂上班。2012年7月份的一天,阿曾在工厂上班时因工作上的事与工友阿李发生了激烈的口角。嘴上功夫没有讨到便宜的阿曾羞愧愤怒,盘算报复,下班后电话纠集了自己的四个“义气”哥们,备好复仇工具,在路边大道上发现阿李后,五人二话不说便对阿李拳脚相加,
  心里还不解气的阿曾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阿李手臂砍伤,经鉴定造成轻微伤。五华法院审理后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阿曾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赔偿阿李经济损失6445.8元。
为“义气”害人害己
  受一些黑帮影视剧影响,初中刚毕业的阿龙跟一群年轻人平日里称兄道弟,经常聚在一起吃喝玩乐。而阿龙与大明本是朋友,两人因为小事产生矛盾。阿龙觉得自己被欺负了,怀恨在心,久久不能释怀。
  去年5月的一天下午,阿龙纠集了几个“朋友”,一群人在当地街上找到大明,随即对其进行殴打。在这种情况下,跟大明一起的朋友阿荣非但没有进行劝架,反而积极参与其中。在揪打过程中,阿龙一时兴起,把摩托车上的U型保险锁往阿荣的头上砸去,致其头部受伤。归案后,阿龙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3个月15天。
家庭社会学校都有责
  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可见,好勇斗狠造成严重后果就会遭到刑法严厉惩处,年轻人切莫有侥幸心理。
  对于年轻人容易犯事的行为,办案法官认为,究其原因主要是他们正处于血气方刚的年纪,好斗逞强,在矛盾得不到有效解决或者欲望没有得到满足时,容易冲动,以耍横等暴力手段骚扰别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认为打打闹闹并不构成犯罪;他们对自己行为缺少法律后果的合理预判,以致出事后往往后悔不已。
  法官提醒,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一个重要的十字路口,是人格成熟的至关重要时期,为此,家庭、学校、社会都应对青少年的人格培养承担一定的责任,以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家庭教育对人的影响最为重要,父母应了解孩子青春期的心理特征,掌握其心理变化规律,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孩子树立正确价值观,增加其辨别能力和控制能力;学校应高度重视学生的道德教育和人格塑造,大力宣传法律知识,让遵纪守法观念深入学生心中;社会亦应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健康、文明的大环境。       □吴凤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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