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讯 7月30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对云浮市财政局原副调研员、郁南县原副县长黄胜昌涉嫌滥用职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将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黄胜昌,2003年6月至2010年10月任云浮郁南县副县长期间,滥用职权违规签批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违规签批低价出售国有土地,致使公共财产遭受2317382元的重大损失;利用分管城建、教育、交通、公路等工作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40万元,且有2894376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公诉机关认为,黄胜昌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犯罪事实和检举揭发了他人受贿9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查证属实,是自首和立功,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汪次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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