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一村支书拍不雅照被批》新闻追踪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黄进)4月16日,南方农村报《霞山一村支书拍不雅照被批》一文报道了湛江市霞山区建设街道办兴隆村党支部书记黄康生在泰国旅游时抓人妖乳房、观看淫秽表演一事,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也引起了霞山区委、区政府的重视。4月17日,霞山区纪委对黄康生做出停职调查处理。 霞山区纪委经调查后,于8月8日做出了《关于反映兴隆村书记黄康生有关问题查处结果反馈函》,并将反馈函交给黄保春等村民。反馈函称:“黄保春同志,你于2013年4月在网上反映建设街道兴隆村书记黄康生带领50人到新马泰公费旅游,在泰国期间观看淫秽表演等问题后,区纪委监察局成立调查组进行了调查。经查实,黄康生的行为构成违纪,2013年7月5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康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建设街道党工委免去了黄康生兴隆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值得注意的是,反馈函并没有明确指出黄康生违纪的具体事项和违反的条款。 “只是免去黄康生村支部书记职务,对其他问题仍不予理睬。”10月21日,举报者黄保春在电话中向记者抱怨,他所说的“其他问题”主要是指“黄康生曾在2011年的村委会选举中贿选”一事。4月23日,南方农村报问政版新闻追踪《村委会换届选举84非村民获选票》曾就这一情况予以报道。 8月5日,黄保春等村民到霞山区委办公室找区委书记杨柔彦索要调查结果时,区纪委副书记陈桂群就“黄康生被举报贿选”一事向杨柔彦汇报:“阿姨(曾指证黄康生贿选的一位村民)说她收到黄康生大哥(黄康财)的2000元,当时是他带了几个村干部去送钱,并且也有几个人作证。我们不否定那个阿姨拿了钱,因为我们相信她说的可能是事实。但是我们去调查的时候,黄康生和他大哥以及几个村干部都否认。根据这种情况,我们认为贿选证据不足。” “当事人否认,就证据不足?”黄保春等村民认为霞山区纪委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十分荒唐,“难道人证、物证都不算证据,只有违法者承认才算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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