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丘海涛 通讯员臧卫)近日,清远市商事登记改革新闻发布会在清远召开。会上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苏旭光介绍,清远试行商事登记改革首月内(11月19日至12月18日),清远市工商局本部新登记商事主体136户,同比增长74%,环比增长36%。 2013年11月19日,清远市政府印发《清远市商事登记改革实施方案》,首先在清远市工商局本部窗口试行,目前已实现95%的行政审批业务直接在窗口一线完成受理、审核、发照流程;90%以上的登记业务当天办结。2014年1月1日起,清远将在全市全面推开。 据了解,此次商事登记改革主要包括前置审批项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经营范围登记、住所登记、年检制度、监管机制等六个方面的改革。具体内容包括实行“照证分离”,即商事主体登记和经营资格许可审批相分离;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经营范围登记;放宽住所登记;年检改为年度报告。 与改革前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相比,商事主体市场准入门槛大大降低。商事登记改革后,前置审批项目从80项减少至12项,并取消了各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1元钱”注册资本办理商事登记。商事登记改革后,所有公司都可以“零首付”办理商事登记。同时,改革后企业提交的商事登记申请材料大幅减少,审批时限大幅缩短,为企业节省了办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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