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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示范社年营收须达百万级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3年12月26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郑展能


  □南方农村报见习记者 郑展能

  12月20日,农业部公布《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国家示范社的申报标准,其中尤其强调合作社的经济实力硬性指标,规定广东等东部国家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须在100万元以上,年经营收入500万元以上。
  广东省将有多少合作社符合国家示范社标准?广东省农业厅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处人士表示暂时无法统计,“但要达国家标准得先达省级标准,而省级示范标准可能随《办法》和广东实际进行修改”。
  据悉,《办法》已于今年12月13日正式施行,而新一轮国家示范社评定工作将于明年初开展。届时国家示范社评定将向生产经营重要农产品和提供农资、农机、植保、灌排等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国家称号不再终身
  《办法》要求,申报国家示范社的合作社原则上是省级示范社,并提出了依法登记设立、实行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服务成效明显、产品(服务)质量安全、社会声誉良好等七个方面的具体标准。
  其中,较强的经济实力成国家示范社审核评定的硬性指标。《办法》规定,国家示范社成员出资总额100万元以上。在固定资产要求上,东部地区2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1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50万元以上。在年经营收入要求上,东部地区5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150万元以上。
  在成员数量要求上,国家示范社农民成员需占合作社成员总数80%以上,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超过成员总数5%。
  对于现有的国家示范社,新规还打破了其称号终身拥有的制度。《办法》强调建立国家示范社监测制度,动态管理,国家示范社的监测评价两年一次。如若提出监测不合格的或者没有报送监测材料的,相关部门将取消其国家示范社资格,从国家示范社名录中删除,同时等额递补符合标准的示范社。
省示范标准或随办法修改
  “过去,国家示范社的申报、评定并没有如此明确、具体的标准。”据广东省农业厅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处人士介绍,2011年农业部曾开展首批国家示范社申报评定,通过地方推荐评出首批6663家国家级农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但首批评定中,标准比较模糊,仅按照农业部相关文件进行推荐,未曾有如此明确的指标。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该年广东省至少有179家农业专业合作社成为首批国家示范社。
  明年,广东省内将有多少合作社符合《办法》中的硬性指标?该人士表示暂时无法统计,“但一定要符合省级示范要求,只有省级示范社方可申报。”
  这意味着,在经济实力上,种养合作社至少拥有农民成员50户以上,带动农民150户以上,且成员收入比当地生产同类农产品非成员高20%以上。
  “但因为办法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根据《办法》结合广东实际情况,省级示范社评定标准或将有所修改。”该人士说。
大社不感冒小社很着急
  对《办法》提出的经济实力要求,部分国家示范社认为标准不难达到。2011年成为首批国家示范社的梅州木子金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永生表示评定标准可轻易达到。“固定资产1000万,年营收2000多万,我们超出标准不少。”
  “年营收500万元以上?我们仅仅是在城办的业务就超过了这个数字。”同为首批国家示范社的信宜市郑氏南兔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郑晓锋更向记者罗列如下数字:农民社员占比超80%,出资总额150万元,固定资产超过200万元,年营业收入近2000万元。新规对经济实力强的合作社影响甚小。“但国家示范社仅为称号,没有任何扶持,十分鸡肋。”郑晓锋说,因此大的合作社对其多不太感冒。
  与大型合作社不同,未曾获此称号的汕头市启兴萝卜专业合作社十分紧张,该社理事长肖亮曙相当看重评定。“国家称号可能有政策扶持的优先权,我很想争取。”他说,现在前两项都已达标,但年营收仅勉强达到500万元,因此目前全社都在紧张准备明年的申报。“现在我们又开荒了300多亩地,总种植面积达到了1700多亩。”他说,希望通过扩大规模,可以为合作社申请国家示范社争取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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