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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都上医责险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4年05月08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沈丽群


浙江 慈溪
  南方农村报讯 近日,浙江省慈溪市313家规划内设置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都与宁波政策性医疗责任保险共保体签订了医疗责任保险协议。在投保年度内,共保体最高可为每家村卫生室累计理赔30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慈溪市村卫生室年门诊量约为330万人次,占该市门诊量的25%左右。村卫生室发生的医疗纠纷每年约有20起,占该市医疗纠纷的18%。以往这些纠纷主要通过当地镇村负责人、卫生院、司法所牵头协调,由医患双方共同协商解决;部分通过宁波市医学会鉴定后协调解决;也有个别通过法院民事诉讼解决。
  慈溪市卫生局副局长陈秀清介绍,村卫生室是最基层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提高,村卫生室承担的医疗风险日益增大。宁波市实行的医疗责任保险较好地化解了医疗风险,所以决定将这一办法从公立医院延伸到村卫生室。
  据介绍,纳入医疗责任保险的村卫生室投保费用按医护人员数核定,每家2000-7000元不等。
(沈丽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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