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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保障房建设资金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4年07月22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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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议
  新闻背景:日前,国家审计署发布了“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公告”。公告显示,部分保障房建设资金被挪用、套取、骗取,总计高达近94亿元。其中被挪用部分高达78.29亿元。同时还有15.41亿元棚户区改造资金,被部分单位和个人通过虚报资料、重复申报等方式套取、骗取(7月19日《北京青年报》)。
  张天蔚:在中国房地产市场快速而又畸形地发展20年的今天,高企的房价将大多数中低收入的群众挤出了住房市场,获得相对廉价的保障性住房,已经成为这部分群众的迫切要求。“十二五”规划之所以提出要在5年内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就是要尽快地纾解群众之困,也是中央政府向公众做出的严肃承诺。因此,任何耽搁、延宕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做法,都是对群众的背信,都必然会受到群众的强烈反对。
  新京报:2011年,审计署披露安居工程资金挪用规模是29.55亿元,2012年,这个数字是57.99亿元,2013年,更冲高到93.7亿元。如此膨胀的数字,说明一些地方对于安居工程资金的监管,形同虚设。按相关规定,地方审计、财政、监察等多个部门,对于安居工程资金都有监管之责,但如此多的部门,为何管不好这笔钱?对于挪用安居工程资金的问题,固然该追究挪用者的责任,但同时,对于监管资金的部门,难道不该追究失察之责?
  刘堰塘:安居工程资金成“唐僧肉”,违规的代价太低是主因。资金挪用被查出,大不了归还、整改。公众至今都很少看到,有哪些单位和部门因挪用安居工程资金,而被点名、处分的,更几乎从未听闻有监管部门对资金挪用承担连带责任?这样的责任链条断裂,怎能给违规部门和单位以震动,促使其彻底查补管理漏洞?怎能以儆效尤,让官员形成对民生资金的敬畏?安居工程资金成“唐僧肉”,还有个重要原因是社会公众监督的缺位。如果资金使用透明--每个地方有哪些安居工程项目;每个项目需要的资金是多少,是何来源;每个项目的建设进度如何,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怎样——这些信息全部公开,那么公众就很容易展开监督,无论是套取还是挪用资金的行为,将很难瞒天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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