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记者 陈立新
“这是我们在股份社执法遭遇阻挠后处理的第一人。以前有好几次说要处理人,最终出于与股份社和地方政府关系的考虑,都没有处理。”4月3日下午,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王法官对两个多月前发生的事表现得很平静,“去股份社执法被阻挠很常见,只不过被关在办公室还是第一次。” 2月12日,王法官与同事到杏坛镇东村执行一宗民事判决,要求东村股份社协助扣划被执行人村民张某的股份分红、征地补偿款及其它收益。东村股份社理事长马某了解情况后,以“要张某同意才能扣划”为由拒绝协助。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具有法律强制力,无须获得被执行人同意,且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协助执行单位有法定义务协助法院执行。 于是,王法官按照规定将送达的法律文书留置送达(即拍照证明文书已送达)。马某见她拍照,马上撕毁文书,要求删除照片及视频,并上前争抢王法官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同时,马某还指挥村治安队人员堵住门口不让王法官和同事离开,并派人看管两人。期间,马某对两位法官多番恐吓、辱骂,将两人困在办公室达两小时。 3月2日,马某被批准逮捕。 王法官九年前进顺德法院,一直在执行局工作,担任执行法官已近六年。出于“保护自己的需要”,她常年不穿裙子、高跟鞋;为了不再怕成群结队追过来的狗,她养了狗。 4月3日,南方农村报记者采访了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多位法官,发现类似事情在顺德并不少见。“已经不是多和少的问题了,而是几乎每一起需要股份社配合的法律执行都不顺。” “给你得罪人” 如果一个村民要承担民事赔偿,而他又没有存款和其它固定资产,他的房屋属于村民自建房无法买卖和流转,赔偿如何执行?在顺德,绝大多数村民有股份社的分红、征地款和和分摊到人头的各类国家补贴。按照有关法规,法院可以从股份社拿走属于当事人的钱用作赔偿。然而,现实却是另一番景象。 梁法官依旧记得2013年到大良街道逢沙股份社执行一起判决时,股份社管财务的理事斩钉截铁的回应:“哪怕我不干了,也不能配合你们的工作,钱不能给你!给了你就得罪人,都是本乡本土的,低头不见抬头见,让我怎么做人?!” 执行法官们说,这样的村,每个镇街都不止一个,有的镇街甚至所有的村都如此。 杏坛镇麦村一麦姓村民告诉记者,前几天,佛山中院一位法官到麦村扣划村民分红时,被直接赶了出来。 “他说他是中院的,谁知道他是谁,不理他!”这位村民有点幸灾乐祸。 “赶出来就赶出来呗!”萧法官无奈地说,“谁没被赶出来过?” 在梁法官看来,顺德许多村居出现“小委大社”的局面——股份社的影响力和话语权越来越大,村支部和村委会的权力和控制力越来越小。 当然,大多数时候,经济社都不会与执行法官正面冲突,而是巧用“拖”字诀——找股份社负责人找不到,找到了也不收法院的发文,分红款和其它款项既不给当事人也不给法院,有的案子一拖就是十几年。梁法官手上就有一项至今没能执行的2003年的判决。 执法遇阻挠 2014年,顺德法院在北滘镇高村股份社做过一次执行,扣划了一村民的分红,不想几十号村民一次次到法院“闹事”,最终钱被退了回去。
“敢扣钱?村民就跟你拼命。”刘法官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村民找各种理由,说这钱是救灾款、扶贫款、村民的社会保障款等等,你敢扣?”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官们有不少“悲惨”的遭遇:有被狗追得跳下鱼塘的,有被厂里工人拿着棍棒撵的,有被人关在屋里拿铁棍砸东西威胁的,有被人拿板砖“开瓢”的。 “被狗追是最多的,而且不是一两条狗,是一群。”萧法官说。 梁法官之前带的一个实习生被一个女村民咬手见血,打了三针狂犬疫苗;梁法官还被人捏着脖子提溜了出去。“进门站啥方向、怎么避狗都是有讲究的。”梁法官说。 一位去年进顺德法院的年轻女法官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她第一次去现场拍执法前曾接受“培训”:“穿好运动鞋!注意观察四周!看事不好赶紧跑!”
一人扣款、全村拼命,这背后的是股份社财务管理的混乱。 前几天,顺德区法院从西登村一个村民的私人账户上划扣了民事赔偿,结果股份社抗议:那是股份社的账户!股份社提醒执行法官,如果不把钱还回来,就组织村民到法院上访。 记者了解到,在顺德许多村,股份社的财务极其不透明,很多时候股份社报备到镇上的账号就是个空壳,钱都存在私人账户上。分红、各种补贴、私人的钱,全都搅合在一起,分不清。记者走访杏坛、龙江、乐从等镇的多个村居,发现许多镇的政府部门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这种行为:由镇下发到村的许多款项是直接打到私人账户的。 “我们去股份社执法,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当事人同意我就给。’但事实是,别说当事人不同意,很多时候全家、全村都不同意!”刘法官说。 就在采访当天,顺德法院扣划了勒流一家人的股份分红,结果户主的两个儿子强烈反对:分红是我们一家的,父亲要作赔偿,凭什么扣我们一家的分红!“很多村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分红和发放补贴的,户内谁有多少钱,根本分不清。”一法官说。 在很多时候,尤其是双方当事人都属于一个股份社时,法律执行可能沦为村内不同“派别”博弈的筹码。南方农村报记者2014年关注过勒流镇西华村的一个案件:从审判到执行,每次都有几十号人“反映问题”。当时有村民告诉记者,这件事能不能执行,得看谁在村里占上风。 情况在好转 杏坛镇东村事件发生后,顺德一家电视媒体的记者想去东村村委会拍几个画面,被不客气地轰了出来。 “如果不是事情太出格,我们是不会处理和对外报道的。”刘法官道,“事情闹大了,我们和股份社、镇街政府的关系就很难处了,反而不利于以后的执法。” 刘法官记得刚做执行法官时,一次跑到一个股份社送法律文书,对方坚决不收。后来,一位老法官带他去送,对方就收下了。“只是收下了,接下来怎么样还很难说。” 刘法官说,相比以前,现在的执法环境好多了:股份社里老人渐少,中年人渐多,他们更懂法律;法院也在不断改进,在一次次执行过程中树立权威,让村民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力量。 然而,总体情况依旧不容乐观,杏坛镇高村的事就是典型。 “现在,在村里执法基本靠私人感情。”王法官道。“每一起案件的执行都是,绝对的!”梁法官在一旁补充道。 解决应有道 法院在股份社遭遇的“执法难”现象,不是顺德独有。在“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农村熟人社会,不管谁支持法院执法,都可能得罪乡亲,没好果子吃。解决支持执法的后顾之忧和情感顾虑,唯一出路是教育。只有坚持不懈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普遍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只有人人都清楚执法的“没价讲”,阻碍执法的力量才会消亡。 此外,股份社必须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让集体经济管理在阳光下运行,明晰财产权,切断个人利益绑架集体利益的链条,铲除借保护社员之名行谋取私人利益之实的腐败土壤,才能从根本上化解法院在股份社的“执法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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